
醫療糾紛案件中如何判斷病歷真偽《侵權責任法》規定醫療糾紛采用一般過錯責任原則,第五十八條(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規定是過錯推定原則。醫療糾紛案件利用醫療過錯鑒定即可解決問題;爭議最大的是如何確認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進而 推定過錯。查閱多起涉及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的醫療糾紛案件, 90%以上案件報送鑒定,但均無法完成鑒定。這表明,醫療糾紛案件因醫療糾紛案件專業性較強,在審判活動中法官需進行醫療糾紛司法鑒定來明確醫患雙方的責任問題,即使是醫療行為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
【案情簡介】患者林某,男,52歲,約30年前查出乙肝陽性,之后每年隨訪治療。因體檢發現肝右后葉占位至醫院住院治療。醫院為其實施全身%2B連續硬膜外麻醉下復雜肝癌切除(肝右葉VI段)手術。術后病理診斷為(右肝)肝細胞肝癌,透明細胞型,(分化Ⅱ級)周圍肝組織結節性肝硬化(G2-3S4)。術后第3天晚22時30分許,患者林某發生腹痛,自此開始進行相關治療,但患者病情、體征等逐漸惡化,轉重癥監護病房,5天后經搶救無效而死亡。院方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記載:直接死亡原因為急性重癥爆發性肝炎(發病到死亡大致......
工傷認定醫院病歷證明能替代醫療證明嗎實踐中,在很多傷害簡單、傷情明顯的工傷認定中,不排除相關部門有以普通病歷代替診斷證明書的做法,但是醫療診斷證明是指醫療單位出具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醫療文件,包括健康證明、疾病證明、診斷證明、傷殘證明、功能鑒定書、醫學死亡證等等證明文件,醫療診斷證明是作為司法鑒定、因病退休、工傷、殘疾鑒定、保險索賠等重要依據之一。普通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進行檢查、診斷、治療等醫療活動過程的記錄。對于勞動行政部門以普通病歷代替醫療診斷證明作出勞動工傷認定......

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案件當事人就案件相關事實向法院做出的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每個案件都具備的證據材料,但通常也是證明力較弱的一類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相互佐證或是對方當事人的自認,當事人陳述很難直接證明待證事實。醫療官司涉及醫方和患方雙方...
丟失、拒絕提供病歷的法律后果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該條規定明確了醫療侵權屬于一般侵權,即患方需要舉證證明全部侵權構成要件,具體表現為需要舉證證明: ...
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
一、醫院的病歷證明怎么開 醫院的病歷是作為法律資料留存的,如果沒有病理性原因,醫院是不會給你出具病歷證明的。那怎樣可以開具病例證明呢?首先需要提供自己身份證明,如果是住院的,可以去醫院復印病歷,讓當時的主治醫生幫助開疾病診斷證明書。...
在醫療訴訟中,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有人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這句話一點都不錯。如果在醫療糾紛發生后可以很好的保存證據,在訴訟中拿出擲地有聲的無可辯駁的證據,無疑將對法官采納、支持你的訴訟請求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那么,在醫療事故糾紛發...
醫療官司的特點是醫患情緒對立很大,8年來海淀法院審理的醫療案件有58%雙方拒絕調解,法院調解生效的只占到14%。有一起案件,患方的一個人在法庭上沖過去把對方醫院的院長打傷。 一名大四的女學生肚子疼,自己一個人到醫院看病,進去就沒有出來。...
案情概要黃某于2013年12月2日到北京某知名專科醫院(下稱醫院)就診,并于當日住院。同年12月5日,醫院為黃某實施了右中肺葉切除手術,術后病理報告為右肺中葉周圍型肺癌。黃某出院后11次至該院化療。2015年3月22日在醫院死亡。黃某之子黃...
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
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
律師可以調取相關病例,只能用于訴訟或相關事宜,不得擅自傳播他人隱私,否則將構成侵權,當然一般調取病例也需要經過醫院同意。 當然,即使醫院不同意,也可以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調查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