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過錯的預防】
1、患者應具有患病的依據
臨床資料要完整:①病史、癥狀、體征;②各種常規檢查,如心電圖、X線檢查、B超等;③生化和微生物等實驗室檢查。
2、必須規范操作過程
依據國家和醫療部門制定的專業指南、常規條例、規章制度行醫。如《執業醫師法》以及各級醫生職責規定,核心醫療工作制度,經專家論證的相關診療指南等,都是可以依據的規范標準,也應成為我們醫生實施醫療操作的法定權利和責任。
3、嚴格選擇適應癥
常規治療項目(已經定論的技術操作、檢查種類和藥物選擇)中嚴格界定絕對適應癥、相對適應癥、禁忌癥。特殊項目需要進行論證和申報,在切實保證安全和效果的前提下,與患者和家屬充分溝通并征得理解和同意后進行。
4、具備行醫資格和條件
醫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和注冊證,在具有開展相應醫療活動的設備和條件下工作,創造方便并能保證患者安全的必要環境。
5、醫患雙方存在治療的愿望和協議
這是醫患之間溝通的重要環節,防止隱瞞治療中的困難,獲取患者做大的信任和理解。應具備的書面文字資料,包括手術委托書、知情同意書等,表明患者及委托人已了解手術的內容和困難,認同手術風險并承擔相應的后果。
以上5條雖然不能完全免除醫務人員所應承擔的法律效力和民事責任,但能使一定的操作合法化,可大致避免醫療行為的違法性,防止醫院和醫生主觀上的過失。強調醫務人員的行為規范,盡到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常規所要求的技術水平和注意義務。雖然這樣可能會加重醫生的工作強度,或一些醫療項目的開展受到限制,但卻可以避免為醫院及醫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影響。作為醫生,我們應以“大醫精誠”為座右銘,為高尚的職業默默奉獻。
媒體散布虛假醫療糾紛信息如何處罰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新聞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醫療糾紛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夺t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新聞媒體編造、散...
6歲男童在家門口玩耍時被黑狗咬傷,送醫后醫院沒有及時采取正確的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措施。雖然在住院期間接種了狂犬疫苗,但出院后孩子很快因狂犬病發作死亡。孩子的父母認為黑狗飼養人、物業管理公司、醫院等存在過錯,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
本案被告某地段醫院未注意到原告王某的特殊體質,而對原告進行超時接種,引發了原告的脊髓灰質炎病癥。此類情形下,醫療機構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醫學鑒定結論認定的責任參與度能否直接確定為醫療機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比例,存在爭論。本文認為,醫學鑒定結...
導語患者在醫院死亡后,醫師會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給患者家屬。然而《死亡醫學證明書》只是對患者死亡的醫學臨床診斷,在死因被作為關鍵問題進行審查時,《死亡醫學證明書》不能作為判斷死者死因的診斷。如果要明確死因,必須通過尸檢等檢查。若醫療機構未...
近年來,隨著我國醫療服務量持續增長,醫療糾紛時有發生,部分醫療糾紛矛盾激化甚至引發激烈沖突,這不僅損害了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
在目前情況下,醫療糾紛的處理有時竟事關醫院大局,所以應選擇哲學的態度處理或化解醫療糾紛。 首先,要冷靜對待醫療糾紛。 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被起訴或投訴后,切忌暴躁難平做出過火的行為,更不能六神無主亂了正常工作的陣腳,而是應冷靜...
一、積極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盡管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也應該持有正常的心態,多做批評和自我批評。在醫療活動中積極創造良好文化環境,不斷加強醫院文化建設,為患者提供優美的就醫環境,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從社會客觀因素...
【醫療糾紛】2014年3月7日,患者王某因頭部膠質瘤入住某三甲醫院(以下或稱被告)。3月12日行左顳高級別膠質瘤切除+去骨瓣減壓術,3月23日,患者呼吸急促, CTPA提示:肺大部實變,未見明顯肺栓塞,診斷進行間質性肺炎,并轉入重癥監護病房...
在處理醫療糾紛中,人民調解相對其他方式有哪些優勢?如何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 2018年10月施行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進一步確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的法律地位。發揮人民調解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是《條例》的一個亮...
一、醫療事故人身侵權如何訴訟1、起訴狀。以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起訴,起訴狀要包含訴訟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訴訟的請求、訴訟的事實以及理由,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2、到法院立案3、立案的時候案件被告的人數遞交民事訴狀,材料等副本;4、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