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調查,本案中承運的B船由漁船改裝,噸位為910噸,抗風等級為八級,但其初檢適航證書已過有效期,在本次航程前未做檢查。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兩點:
一、B船船東將部分白砂糖拋人海中造成的損失是否屬于共同海損?
二、被保險人**酒公司A所租B船不具適航性是否意味著被保險人履行告知義務有過失?理論分析:
1共同海損(GeneralAver-age):是指載貨運輸的船舶在同一海上海程中遭遇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或其它特殊情況,使航行中的船、貨、運輸收人或其它有關財產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脅,為了解除共同危險,維護各方的共同利益或使航程繼續完成,船方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搶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的犧牲或支出的額外費用。
共同海損包括兩個組成部分:一是共同海損措施造成的船、貨本身的損失,稱為共同海損犧牲;二是共同海損措施引起的費用損失,稱為共同海損費用。
共同海損構成條件為:導致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危及船舶與貨物共同安全的危險;
2)共同海損的措施必須是為了解除船、貨的共同危險人為地、有意識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3)共同海損的犧牲是特殊性質的,費用損失必須是額外支付的;
4)共同海損損失必須是共同海損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
5)造成共同海損損失的共同海損措施最終必須有效果。
我國《海商法》第70條規定:“托運人對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所遭受的損失或者船舶所遭受的損壞,不負賠償責任;但是,此種損失或者損壞是由于托運人或者托運人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除外。”這一規定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海商法》在海上貨物運輸方面對托運人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即只有托運人的過失所造成的損失,托運人才負責賠償,反之,則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我們應該注意的是,違約賠償與共同海損分攤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因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時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后者則是為了公平分擔海上風險,按照合同的約定,對于那此為了解除船、貨的共同危險而采取措施所造成的損失,由各方按受益財產的比例子以分攤的一種制度。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在托運人的過失導致共同海損的情況下,既然損失要由托運人負責賠償,那么,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共同海損分攤問題了。對此,以裝運危險貨物為例。《海商法》第68條對于托運人未經正確申報而裝運危險貨物的問題,只規定了承運人在貨物構成實際危險時可以對危險貨物隨意處置的權利,也規定了托運人的賠償責任,卻沒有規定共同海損分攤問題,原因就在于:有承擔責任者,就不存在共同海損分攤的問題。但是在托運人沒有過失的時候,情況就不同了,雖然他對損失無須承擔賠償責任,但他應該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分攤共同海損損失。這里同樣以裝運危險貨物為例,《海商法》第68條第2款對于托運人在無過失的情況下裝運危險貨物的問題,雖然也規定了承運人在貨物構成實際危險時可以對危險貨物隨意處置的權利,但同時又明確規定,本款規定不影響共同海損分攤的權利。
一、共同海損的含義 要弄清共同海損的含義,首先應該弄清楚海損的含義。在海上運輸過程中,船舶、貨物等遭遇海上風險而造成的損失稱為海損。海損由英語一詞譯來,有為共同利益所致損失與費用,由大家共同負擔之意。 海損就其形態,可分為物質損失(有形損...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原告可以選擇其一提起訴訟。 共同海損,指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
關于共同海損的范圍,《北京理算規則》概括為:①為了搶救船舶和貨物等而造成的船、貨等合理損失;②船舶駛入避難港的額外費用;③船舶由于駛往避難港而延長航程和在避難港額外停留期間支付的船員工資和給養,以及消耗的燃料和物料的費用;④救助費用,搶卸和...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無論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結束后發生的船舶或者貨物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失,包括船期損失和行市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
發生共同海損事故后,船長或船東應在船舶發生共同海損之后到達的第一個港口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宣布共同海損的。根據我國《海商法》第196條的規定的,提出共同海損分攤請求的一方應當負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失應當列人共同海損。 2)共同海損的擔保 在宣...
提要 當共同海損系由他人不可免責或應承擔責任的行為所引起時,權利人有權在分攤共同海損費用之后進行追償,請求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共同海損追償的法律要件主要是:共同海損構成且已分攤;追償權利人已經支付分攤費用;行為人對海損的發生負有不可免責...
共同海損的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是為了使船、貨免于遭受損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應該由船方、貨方及運費方按解救共同危險最后結算的價值共同按比例分攤。這種分攤方式一般都稱為共同海損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分攤制度是指為...
19XX年9月,三海XXX號貨輪裝載著雙氧水、筒紙、鬧鐘、機械設備等貨物離開上海港,前往廣東汕頭港。9月X日X時X分,在途徑閩江口七星礁波嶼之間海域時,因受強臺風(有氣象部門出具的臺風證明)及巨浪襲擊,主機連接帶折斷出現故障...
一、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或者說,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
定義 共同海損的表現形式為共同海損犧牲和共同海損費用,共同海損犧牲包括拋棄貨物、為撲滅船上火災而造成的貨損船損、割棄殘損物造成的損失、機器和鍋爐的損害、作為燃料而使用的貨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貨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害等。共同海損費用包括救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