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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網絡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抽逃出資的形式要件,但不符合損害公司權益的實質要件,不應認定為抽逃出資簽字蓋章≠簽字+蓋章案例索引《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與中國機床總公司、北京牡丹園公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合同糾紛案》【(2013)民申字第72號】爭議焦點此協...
來源微信公號民事法律參考01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二終字第129號關于《會議紀要》中附條件支付轉讓款的約定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社會公共利益一般是指關系到全體社會成員或者社會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主要包括社會公共秩序以及社會善良風俗...
審慎認定公司股權估值調整協議等新類型合同的效力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三、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業務意見 四、《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2014年第8期五、鏈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 對賭協議中的股權回購條款與保底條款有類似的地方,但也有本質上...
吊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法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在該企業法人尚未注銷登記之前,其仍具有法人資格,仍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本文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報案例即認為:判斷企業法人資格存續與否,應當以工商行政管...
正文:目前,在國內民間借貸從業人員眾多,但是卻很少有人有自有資金對外出借,基本上都是低吸高貸,2018年可以說是整治民間借貸罕見的一年,公安部、銀保監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
來源:裁判文書網,摘自微信公號民事審判(ID:mssp_wjl)裁判要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該條款應以債務人是否知曉債權轉讓事實作為認定債權轉讓通...
作者|最高法院民一庭 吳曉芳來源|原出處《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55輯爭議焦點: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是否可以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案情摘要:王某與李某2010年9月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其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約...
原告:周某被告:張某被告:濟南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2016年5月29日,原被告三方簽訂了一份車位買賣合同,約定將所有權為被告張某的位于某地塊(19區)東區地下車庫T107出售給原告,金額總計150000元。原告于2016年5月29日交付給被...
裁判意見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是原告與嘉悅公司、陳五奎所簽訂協議書中涉及補償承諾的效力問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
前言目前,在國內民間借貸從業人員眾多,但是卻很少有人有自有資金對外出借,基本上都是低吸高貸,2018年可以說是整治民間借貸罕見的一年,公安部、銀保監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