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到期債權代位執行的條件和程序分別是什么一、被執行人到期債權代位執行的條件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代位執行,是一種特殊的執行方法,必須嚴格掌握其必備的條件,按照規范的程序進行操作。(一)被執行到期債權代位執行的條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執行工作實際,筆者認為,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代位執行應具備如下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1、實體條件有兩點:一是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是人民法院執行其到期債權的一個前提條件。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就沒有必要執行到期債權。二是被執行......
代位析產訴訟,指的是在法院民事強制執行過程中,在被執行人 (債務人)與他人享有共有財產而不主動析產清償債務的情況下,由申請執行人(債權人)依法代替被執行人(債務人)提起的析產訴訟。 目前,針對共同財產的析產訴訟的規定比較少,主要體現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二條,它是最高人民法院為強制執行債務人與他人的共有財產時,解決實體權利糾紛而設立的條款。但代位析產訴訟仍缺乏更加具體化的細則,譬如說對于申請人(債權人)提起代位析......
若次債務人同意向債權人履行,但出于考慮維護公司形象,想用調解或和解的方式解決。但我國合同法規定,代位權糾紛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不可以直接行使。 1.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進行,試想,隨便一個人自稱是你公司債權人的債權人,來直接找你們要錢,你們會給么?在訴訟中調解或和解是可以的,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把代位權人當做自己的債權人就可以了 2.如果能夠達成協議當然是可以的,但是代位權訴訟的產生正是基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次債務人可通過對代位權人履行義務而使其對債......
1、以債務人為被告提起的訴訟的管轄不能吸收代位權訴訟的管轄,以債務人為被告提起的訴訟與代位權訴訟的管轄為同一法院的,則發生管轄競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2、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后,又向同一法院或者不同法院以債務人為被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適用原告就被告原則,原告人應向被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的子女代替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參加繼承活動,稱為代位繼承。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 而實際接受遺產的已死亡的繼承人的...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這是我國繼承法規...
代位權之訴為民事訴訟,故須具備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所規定的起訴條件;同時,代位權之訴還須具備自身的特殊要件?!逗贤ń忉專ㄒ唬返?1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什么叫債權人的代位權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我國合同法規定的代位權,是以傳統的代位權理論為基礎,針對近年來我國嚴重存在的三角債以及債務人逃債廢債現象而確立的新的債的保全制度,代位權的效力及...
C、D兩項。 1. 選C是因為取款是張某的自由,不是銀行應負的對張某的到期債務,故只要凍結存款,無須對銀行提起代位權訴訟。 2. 選D是因為賠償判決尚未下達,屬于法律上的未決,丙對甲的債務談不上已經期限屆滿,故乙不能對丙提起代位權訴訟。 復...
債權代位執行程序中要注意的問題 一、執行被執行人到期債權要嚴格地限定在執行程序內,代位執行在適用上以進入一般執行程序為必備要件。 盡管《適用意見》第105條規定在財產保全時,可以針對第三人,但在強制措施上只規定了停止支付和提存兩項,不具備...
無力償還債務要坐牢嗎?兩周時間到底還能不能追回?一般來說,申請司法強制執行分為強制執行義務人和債權人兩種情況。 就債權人而言,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于強制執行民間借貸的欠債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的情況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