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見中對“工傷”所指的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等爭議性問題明確細化。意見指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買菜、接小孩,或到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住所遭遇意外均算工傷,意見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執行。
此次意見細化了“工作時間”的范圍,包括職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用人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及加班加點的工作時間。同時,還明確“因工外出期間”是指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根據工作崗位性質要求自行到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活動期間。
意見指出,“工作場所”的范圍既包括用人單位能夠對從事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管理的區域,也包括職工為完成某項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單位以外的相關區域,還包括職工因工作來往于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比如,出納員到銀行辦事,銷售外出跑業務單位等。
意見也細化了“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范圍,既包括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直接遭受的事故傷害,也包括在工作過程中職工臨時解決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時,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傷害。比如,工作期間上廁所或是到茶水間打水期間遭遇意外,也算工傷。
意見還對“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做出細化,明確下列情形: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經常居住地之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意見把職工買菜,接小孩,到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住所都納入上下班的“合理路線”,拓展了居住地的概念。
對于“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以有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書為依據。
張太師是廣東天下平公司員工,2017年5月25日上午參加完公司組織培訓后回到出租屋,發現沒帶鑰匙,于是再搭乘摩托車找女朋友拿鑰匙。上午9時40分左右,摩托車在路上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張太師頭部嚴重受傷。后被送到醫院住院治療,醫院診斷為...
您好,可以要求其支付喪葬費以及撫恤金等費用的 上班途中死亡,肇事者已賠,如果不是主要責任的,申請工傷認定之后,用人單位應支付工亡待遇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上班途中摔傷算工傷嗎?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很多人都認為上下班路上發生事故屬于工傷,其實這種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屬于工傷的。我們先來看一下法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
根據法律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都屬于工傷(要視傷情而定,如果只是擦傷了點兒,休息兩天也就行了)。單位通勤車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又是全責,不屬于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屬于交通意外。不會影響年終考核。請采納。
公司各部門內部或者員工個人之間的聚會活動開始增多。部門內部為了聯絡各員工之間的感情、交流工作經驗、適當放松身心,下班后組織員工聚餐犒勞大家。酒足飯飽之后,員工各自回家,那么回家途中員工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呢?【案情回放】張嘉為北...
宋公明是山西某煤業有限公司職工。2017年4月4日下午17時下班后,宋公明和同事馬小富、原小朋一起乘坐劉小仁駕駛的汽車回家,路上在餐廳吃飯并飲酒,飯后繞道去接宋公明侄子薛子涵后,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宋公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事故認定,...
返鄉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針對以上法律條文,要明確兩個問題:第一,交通事故中承擔什么...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15日16時50分,在縣城工業園區汽車配件廠上班的李某未經向工廠請假而提早離崗騎自行車返回家中,在回家路途中與公交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經醫院搶救無效于9月16日死亡。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某...
網友咨詢:我公司正常下班時間是下午六點,我司員工武大下午四點多自行回家,路上發生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武大說是跟公司請假了,但是真的沒請假,公司主管領導和人力部門均未收到請假申請,那么,這個請假與否的舉證責任到底是武大承擔還是公司承擔?因為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