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的有關規定,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時間有以下4種情況:
1、有約定的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那么利息從明確約定的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開始計付; 有約定按照約定,這是不變的道理。
2、沒有約定的付款時間,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果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從交付之日起算; 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交付工程之日就算是應付款利息的起始計算之日。
3、沒有約定的付款時間,或者約定不明的,在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情況下,施工方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就是應付款計息的起始日; 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沒有交付的工程按照施工方提交竣工文件的日期計算。 4、沒有約定的付款時間,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不僅建設工程未交付,而且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一方當事人起訴之日就是利息的計算之日。 在缺失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的日期就是利息的計算起始日。
欠付工程款的價款利息計算起始日問題,也是一個爭議極大的問題,交付之日、提交竣工文件之日的規定都衍生出來拒不接受交付和拒不接收竣工文件的對策,在各級法院先調后審的現狀下,調解階段因為時間延長造成的利息數額加大預計也會產生不小的爭議。畢竟有規則的地方,就有規則難以想象的對策!因為從總體上,規則就是用來博弈的。
裁判主旨 裁判意見 最高院認為: 一、關于本案優先受償權保護期限的起算點如何認定的問題 協和公司主張本案優先權受償權的保護期限應從雙方結算協議約定的付款日之次日即2015年1月28日開始起算,而漢華公司則認為應當從建設工程竣工日20...
實務問題QUESTION掛靠關系如何認定?掛靠的實際施工人能否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掛靠施工關系下,誰有權與發包人進行結算?被掛靠人有無權利向掛靠人收取管理費?被掛靠人欠付掛靠人的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時間如何確定?裁判觀點MAIN IDEA1...
裁判主旨建設工程優先受償的對象是工程折價或者拍賣價款,而工程需折價或者拍賣的前提是發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價款。當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已屆履行期時,承包人通過訴訟要求支付工程款才可能得到支持,并相應主張優先受償權才有意義,故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宜從...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后,發包方欠付工程款的情況應該說是屢見不鮮,這也是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爭議中大量案件的主要案由。 對于欠付的工程款,究竟是否應該支付利息,如何計算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都會是爭議雙方爭議的焦點...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算,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根據《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
可以要求,逾期付款利息應怎樣計算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為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
這個應該按你們合同的計算方式.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合同的約定.一般的計算都是單利計算.工程款延遲付款,如何索賠利息逾期付款可以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低于損失部分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違約金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
利息或違約金,合同有約定的,依據合同約定計算,但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幅度。利息不能超過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違約金不能超過本金,且對方抗辯調減,一般會根據具體案情調減。如果沒有約定,那么就只能依據法定請求。法定的利息標準是同期貸款利率。法定的違...
利息屬于逾期未支付貨款違約造成的損失,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