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原告:福建省**市船務公司。地址:石獅市蚶江鎮。法定代表人:郭*奇,經理。被告:福建省**企業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路27號。法定代表人:陳*騰,經理。被告:林*發,男,41歲,福利2號船合伙人,住福建省平潭縣敖東鄉橋錦頭村。被告:林*泉,男,43歲,福利2號船合伙人,住同上。被告:林*風,男,39歲,福利2號船合伙人,住同上。被告:林*明,男,35歲,福利2號船合伙人,住同上。被告:林*木,男,24歲,福利2號船合伙人,住同上。1990年12月22日,原告福建省**市船務公司(下稱船務公司)駐汕頭辦事處(該辦事處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與汕頭市**區客貨運輸公司(下稱客貨公司)簽訂了一份水上運輸合同,約定由辦事處負責將客貨公司的500噸棕油,由汕頭運至福州。同月25日,辦事處將其中354.147噸(1171桶)棕油交福建省**企業公司(下稱**公司)福利2號船承運,并預借給福利2號船3500元,運費按30元/噸計算。福利2號船在運輸途中,于福建省晉江縣海面觸礁擱淺,造成60桶棕油損失。辦事處依運輸合同賠償客貨公司棕油損失37753.20元后,因向**公司追索不成,遂由船務公司起訴至廈門海事法院。船務公司訴稱:**公司應賠償其向客貨公司支付的賠償費,并歸還預借給福利2號船的3500元借款。**公司辯稱:福利2號船是林*發等11名農民集資購買的一艘運輸船。為解決船舶登記和獲準經營沿海運輸問題,林*發等與本公司于1989年10月10日達成建立隸屬管理關系的協議,由本公司向林*發等提供“福建省**企業公司福利2號船”字樣的印章予以使用,期限一年。至1990年10月1日,雙方的隸屬關系屆滿,本公司已書面通知林*發等歸還印章,但未能收回,林*發等繼續使用此章,并用此章承運了原告駐汕頭辦事處的貨物。林*發等在雙方隸屬關系已終止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該印章對外營運,系盜用本公司名義的行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應由林*發等人承擔,與本公司無關。要求法院變更被告為林*發等。「審判」廈門海事法院查明:上述事實及**公司辯訴屬實。福利2號船發生本起海事事故時,有林*發、蔡*友等合伙人11人。事故發生后,蔡*友等6人退伙。因退伙時原告尚未起訴,故退伙協議未涉及本起海事事故債務。已退伙的6人中,1人出國謀生,1人被公安部門收審,其余4人受雇在外,且個個家境困難,負債累累。福利2號船現有合伙人林*發等5人,該5人是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因此,依法追加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廈門海事法院認為:船務公司駐汕頭辦事處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林*發等福利2號船合伙人明知與**公司的隸屬管理關系已終止,仍用該公司提供的印章進行經濟活動,故雙方訂立的運輸合同無效。船務公司的損失應由福利2號船原11名合伙人共同賠償。鑒于目前林*發等5人實際占有并使用該船,有一定賠償能力,且合伙人之間對合伙期間的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林*發等5人應先予賠償原告的損失。林*發等5人賠償后,對其多承擔的部分,有權向其他6名原合伙人追償。**公司未及時收回帶有本公司字樣的業務印章,對船務公司受到的損失,應負連帶責任。經調解,當事人于1992年2月18日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一、林*發、林*泉、林*風、林*明、林*木賠償船務公司經濟損失22000元,**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二、賠償金分三期償付:1992年3月20日以前付7000元;1992年4月12日以前付7000元;1992年5月12日以前付8000元。「評析」本案是一起水上貨物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案。承運人在運輸途中因海事造成貨物滅失,由于不存在免責條件,又與協議無效無關,故應對托運人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僅從這一事實看,案件似乎簡單而清楚。然而由于**公司和福利2號船之間以及該船合伙人內部關系發生的變化,又使本案在訴訟主體及其法律關系方面變得較為復雜。
一、涉外律師主要處理什么案件涉外律師主要處理涉外案件,一般在我國的涉外仲裁實踐中,如下幾類案件屬于涉外仲裁案件:1、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之間的爭議仲裁案件。2、外國的公司,企業、其它經濟組織或...
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
1.引起船貨和其它財產遭受共同危險的事故是由第三人過失引起的,根據《約克-安特衛普規則》則不影響共同海損的成立、理算與分攤,有關各方因此分攤的共損額依法有權向有過失的第三人索賠,并對此過失帶來的其它單獨海損進行索賠。根據《北京規則》也是一樣...
裁判要旨 長期從事海上貨物運輸,對國家關于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是明知的,但為了謀取私利,冒險違規配載危險品,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采取放任的態度,應全額承擔賠償責任,無權享受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案情 2003年5月21日,原告**波蜜食品有限公司...
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
1.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的規定解讀 修訂及出臺的背景《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號)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對加強港口危險貨物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貨物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近幾年...
本問題涉及民法相關規定中地域管轄問題范疇 根據具體案件來判斷管轄法院,如果該法院對涉訴案件擁有管轄權,而對于當事人來說該法院又是異地,那么需要前往異地進行訴訟也就是異地打官司。 我國關于地域管轄的相關規定如下: 1、當事人的住所地 依據《中...
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
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 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 被告如果是...
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 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