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類網絡商品交易違法行為
為提升消費者網絡消費的辨別力,強化行政機關在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工作的公示警示作用,結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近年來查辦的網絡違法案件,現向社會公布包括網絡侵犯知識產權、“傍名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誤導消費、惡意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及商品聲譽、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九類典型網絡商品交易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網絡經營者在從事網絡商品交易時,在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更應主動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與此同時,還應積極配合管理機關,共同維護好良好的網絡商品交易環境,共同促進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一、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二、違反企業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偽造或冒用公司名稱。
三、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誤導消費。
四、利用網頁發布與真實情況不符的企業或商品信息,進行虛假宣傳。
五、惡意詆毀,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1、主觀攔截競爭對手產品的默認設置與安裝。
2、誘導卸載。
3、影響使用。
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利益。
七、未經許可,從事法律法規規定須取得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
八、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泄露或出賣消費者個人信息。
九、利用格式合同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侵害消費者權益。
以上就是律聊網小編對于該問題答案的整理,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律聊網進行咨詢
電商賣假第三方平臺如果知情的有連帶責任 在消費者面前,電商和具體商戶共同承擔著經營者的角色,都需要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經營者設定的所有法律義務。而且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2013年第二次修正時特別增設條款,明文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其中,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絡經...
近日天津的兩起大學生誤入傳銷遇害案件引起了國人的廣泛關注,其中23歲的李文星不幸的起點是網絡平臺求職。我們在呼吁打擊傳銷、提高自我防范意識的同時,也要關注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而隨著電子支付的迅猛發展,京東、天貓等早已深入人心,琳瑯滿目、足不...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市場秩序,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或者...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市場秩序,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或者...
一、商品賣方虛假宣傳按消法如何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依據《中華...
雙11電商哪些行為被禁用《提醒書》要求,禁止使用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不實語言或者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購買。以下為《關于規范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全文:關于規范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各網絡零售經...
一、網絡商標侵權行為有哪幾種?一是網絡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冊商標文字的關鍵單詞、字母等,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
發改委禁止電商雙11促銷用特價、僅限今日等詞今年雙11購物節,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公開發布《關于規范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督促、引導企業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網絡零售...
2022年 6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細化明確了明碼標價規則,補充完善了部分價格違法行為的認定標準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規定》實施后,將更好地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