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您好,1、核心法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明確因為培訓所簽訂的類似于《培訓協議書》之類文書的法律性質《培訓協議書》對勞動期限、待遇、崗位進行約定,也就對單位與職工所簽的《聘用合同書》或《勞動合同書》作了調整。《培訓協議書》無疑是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
所以,《培訓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書》一樣,其內容要遵守《勞動法》和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培訓協議書》一般均由單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協議書具體約定的有關事項,導致合同無效,則單位應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承擔賠償勞動者損失的責任。
3、培訓期間的勞動報酬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考慮到職工參加培訓要花費精力和時間,采取扣發部分工資和獎金的做法。按照《勞動法》第46條“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如果職工脫產學習,或者因為參加學習而不能或無法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量和考核標準,適當調整工資和獎金發放標準。
4、職工單方解約時培訓費的承擔問題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4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范圍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維護單位的利益,由單位支付的“培訓費”、“交通費”、“教材費”的范圍和標準,在《培訓協議書》中要作明確約定。
但在實際中,有些單位對所支付的款項用語不統一,采用“培訓費用”、“補助金”、“培訓補貼”等,有些事業單位甚至使用“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的名義,這樣無疑將造成混亂和爭議。5、服務年限的約定問題為保證職工接受培訓后安心在單位工作,用所學技能和知識服務單位,達到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目的,而在《培訓協議書》中規定“5年”、“10年”的服務期限,是現實中經常采取的方式之一。
而按照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這種約定實際上是沒有多少實際效用的。無論是《勞動法》的規定,還是勞動部制定的《勞動合同書》格式以及人事部門制定的《聘用合同書》格式,均對職工的解約權有充分保障。
按照規定,職工單方解除合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即可。
歡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相關教育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教師資格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
《幼兒園管理條例》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規程》
《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
《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工作規程》
《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設置的暫行規定》
《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
《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
《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
《社會力量辦學教學管理暫行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管理辦法》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
《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二條:
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企業法律顧問也稱企業律師,是企業聘用的企業法律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合同審核及簽訂、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企業法律顧問應熟悉各種法律,特別是與公司企業關系密切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公司法、勞動法、破產法等。 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公司常見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2、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商務合同; 3、參與起草、修訂公司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等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
4、對公司員工、管理層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和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5、對新注冊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進行起草、審核; 6、對公司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核,為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律師建議; 7、對涉及公司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8、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9、列席公司董事會,對董事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0、對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二)重大經營活動法律事務 1、參與公司的合并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訂,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公司招標投標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投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制作項目標書; 3、參與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收購與反收購,配合公司進行法律論證分析,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伙伴; 6、參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等其他重要經濟活動,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其他法律事務 1、業務公司的資信調查; 2、作為公司的代理人參與訴訟和仲裁; 3、其他代理法律事務。
一、培訓要求:
1.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2.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于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1.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2.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3. 班前班后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4.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5.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6.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7. 國家新出臺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8.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準備
1.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2.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3.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4. 根據培訓內容制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1. 培訓結束后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2.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1.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2.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于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3.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4.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5. 通過網絡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法關于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擴展資料:
員工培訓具體案例:
鐘某于2014年3月入職某中介服務公司,雙方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鐘某從事咨詢師工作。入職后,中介服務公司對鐘某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雙方簽署了一份《服務期協議》,其中注明中介服務公司對鐘某進行了專業培訓,花費培訓費2萬元,鐘某須為公司服務滿5年后方可離職。
工作滿2年后,鐘某以個人原因辭職,中介服務公司以鐘某未滿服務期為由要求鐘某支付違約金,并從其最后2個月工資中扣除了違約金12000元。鐘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中介服務公司予以返還。
仲裁委審理后認為,中介服務公司對鐘某進行的培訓并非專業技術培訓,而是上崗前就公司的業務概況、開展業務的工作技巧、開展業務的注意事項等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且沒有證據證明真實發生了2萬元的培訓費用,故裁決支持了鐘某的仲裁請求。
評析:崗前培訓非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協議不可濫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從上述規定來看,本案中中介服務公司對鐘某進行的一些簡單、必要的崗前培訓而并非是專業技術培訓,也未為此支出相關的培訓費用,故仲裁委支持了鐘某的仲裁請求。由此可見,用人單位企圖通過弄虛作假、濫用服務期協議,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企圖是行不通的。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北京市十大勞動爭議仲裁
1.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1.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法律序號名稱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3-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1-3-2《關于修改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1-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5《中華人...
1.管理咨詢在咨詢過程中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管理咨詢人員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第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做管理咨詢活動時,所提的改善建議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范圍之內;第二、不接受個人咨詢能力不勝任的委托。也就...
1.2017新法律法規有哪些 全國法律法規 國防交通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實施 新年一馬當先的就是兩部與國家安全和國防相關的法律實施:2016年9月3日公布的國防交通法,與2016年4月28日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很多種類型,具體如下: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
1.勞動法上關于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 勞動法關于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中華...
1.涉及企業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有:1、公司基本法律《公司法》,是規范公司行為的最基本的法律,公司的設立、股東資格、公司章程、股東責任、股東權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項,都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是中、小...
1.保安員法律法規培訓內容 保安員首先要知道《勞動保護法》有關內容,因為這關系自己的勞保情況。2、保安員要掌握《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關條例,及其《刑法》、《民法》部分細節。因為在實務中,保安員的工作涉及他人的人身權力和財產權力等,例如不得非...
1.關于化工廠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于化工廠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3.14)整體適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整體適用。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1.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1、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