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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投標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資格條件;(二)沒有處于取消投標資格處罰的有效期限之內;(三)沒有處于停產停業或破產的狀態;(四)沒有處于法律法規許可的正當行為受到限制的狀態。招標人的任何附屬機構,或向該建設工程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等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屬機構,不得參加該建設工程的施工投標。
監理單位及其監理工程師與該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及材料供應單位具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該建設工程的監理投標。 禁止具有隸屬關系的投標人同時參加同一建設工程的投標。
禁止同一項目負責人或相關技術負責人同時參加兩個以上建設工程施工投標。第五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人,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招標人不得強迫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人進行投標。第五十二條聯合體投標人各方均應當具有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
國家相關規定或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有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同一專業或類別的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人,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第五十三條聯合體投標人各方應當簽訂由聯合體投標人所有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簽名的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任務及責任。聯合體投標人應當將共同投標協議提交招標人,未提交共同投標協議的,招標人應當拒絕聯合體投標人參加投標。
聯合體投標人中標的,聯合體投標人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投標人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之后,不得再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人進行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第五十四條聯合體投標人參加資格審查獲得通過之后,聯合體投標人組成的任何變化均應當在投標截止之前征得招標人書面同意。變化之后的聯合體投標人競爭能力降低或含有事先未經過資格審查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招標人可以拒絕聯合體投標人參加投標。
第五十五條聯合體投標人各方應當指定一名主辦人,授權主辦人代表聯合體投標人各方負責投標及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主辦人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聯合體投標人所有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簽名的授權文件。
第五十六條聯合體投標人應當以主辦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第五十七條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應當符合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要求及條件。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當中提交的業績、信譽文件,應當同時附上可以提供查詢的有效聯系方式。投標人未有按照規定附上有效聯系方式的,有關業績、信譽文件將被拒絕。
第五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數額、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必須來源于投標人賬戶。
投標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作為無效投標文件處理,不得參與投標活動。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至指定地點、人員。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開標之前開啟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絕接受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規定可以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提交的文件除外。
第六十條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是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不得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規定可以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招標人及評標委員會要求投標人作出的承諾或細微偏差補正除外。
第六十一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串通投標,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投標人名義投標,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投標。第六十二條下列行為均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一)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投標報價;(二)投標人之間確定中標人之后再參加投標;(三)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不同投標人的投 標保證金來源于同一投標人或同一賬戶;(四)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機構或同一人員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五)不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除了規定格式及內容之外的其他格式、內容相同或大量雷同;(六)不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的錯漏之處不合理地一致;(七)不同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市場報價部分呈規律變化;(八)不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員存在相同人員;(九)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第六十三條下列行為均屬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一)招標人所屬人員及其近親屬操縱投標或代表投標人參與投標;(二)招標人所屬人員及其近親屬違反相關規定參與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三)招標人在資格預審評審或開標之前違反規定開啟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違反規定將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情形告知其他投標人,違反規定協助投標人撤換、修改資格預審申請或投標文件。
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如下: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任何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令改正;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本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其余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進行招標。
《招標投標法》共分六章,六十八條。
第一章為總則,有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強制招標范圍、招投標活動基本原則及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
第二章至第四章,規定了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和簽訂合同各階段的行為規則;
第五章規定了違反上述規則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為附則。
1.2.3 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制度(熟悉)
(1)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2)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有符合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3)招標代理機構類別與資格認定
1。
2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的主要規定 1。2。
1工程、貨物、服務三大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其中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1)工程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1)《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2003年制定,是工程主要領域最重要的規章 (2)貨物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1)《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7號)。2005年制定,是貨物招標領域最重要的規章。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第13號)。商務部于2004年制定。
2007年,商務部制定了《進一步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規定》(商產發[2007]395號)。2008年,商務部制定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綜合評價法實施規范(試行)》(商產發[2008]311號)。
(3)服務類招標投標的主要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2003年制定,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領域最重要的規章。
法律責任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所以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要至少邀請三家參與投標,因此,“陪標”這個角色粉墨登場,大家一起演戲。投標方或者承辦方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陪標”也是不可缺少的角色……【查看詳細】 1. 什么是陪標? 所謂陪標,是招標過程中的灰色行為之一,以下三種舉動均稱為陪標:1.在某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招標單位已經確定了意向單位,然后由意向單位根據投標程序要求,聯系關系單位參加邀標,以便確保意向單位達到中標目的;2.投標方為了抬高標底或者形成壟斷局面,事先串通一家或數家陪標者集體參與;3.承辦方為了聚集人氣而購買投標者參與。
2.“陪標”也成賺錢的門路? 在某網站上看到這樣一則消息:“尋求陪標,要求:裝飾二級資質,最近三年有過三百萬左右的業績即可,請大家幫忙,只須提供資質和相關手續,所有的技術標和商務標都有我方制作,可直接或間接與陪標單位合作,如成功我方支付1000到3000不等的的介紹費。” 3. 別掉進“陪標”的陷阱――慧眼識別是“真招標”還是“跑龍套” 首先,要看項目情況、招標公司及參與投標公司情況。
如果有一家企業在這家招標公司的多次招標活動中多次中標,甲方指定這家招標公司為公開招標單位,那么這種招標肯定是走過場的,沒有必要參與。其次,認真閱讀標書,如果標書里面的某些要求只是某一兩家供貨企業獨有的技術特長,或有指定品牌、型號的情況,這種標書一定是由某一企業編寫的,如果自己的技術水平達不到或拿貨價格無優勢,那參與投標就沒多大意義了。
最后,通過多種渠道了解項目的情況,尤其是一些沒有跟單的項目,如果標書編制的時間很短(不超過5天),多半是走過場的,那就沒有必要去陪標了。 4.“陪標”是“人情交易” 這次你陪我,下次我陪你。
這種人情交易成了行業內的“潛規則”。“在所有的招投標法規中,根本都找不到‘陪標’一詞,可大家都這么干” 某工程咨詢監理公司市場部經理如是說。
5.“陪標”的天敵-招標公告公開方式是否足以在一個較大范圍內產生競爭? 虛假招標之所以在“陪標”的掩護下屢屢成功,歸根結底是競爭參與人均是來圍標的。如果看到招標公告后來參與競爭的不限于事先安排好的陪標的這幾家單位,那么結果也就不是這些圍標人員所能操控的,所以對于這一問題可以這樣理解:招標公告公開方式沒有足以在一個較大范圍內產生競爭。
公開的信息是否充分體現了項目的競爭的價值以引起充分競爭。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里,有價值的招標項目進入交易市場后,參與競爭人實質上是處于不可確定的狀態,而這種不可確定的狀態恰恰是陪標的天敵。
6.“陪標”這個毒瘤難住了執法人員――對陪標的認定困難 業內專家認為,讓“陪標”現象“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是對“陽光采購”的褻瀆,而“陪標”現象的認定法律法規又沒有相關的認定措施及規定,因此,“陪標”認定細則的出臺亟需出臺。“另一方面,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在招標環節嚴防陪標也尤為重要?!?/p>
7. “陪標”現象向政府采購提出了制度建設的要求 《政府采購法》第六十八條和第六十九條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而“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边@種多重監管、多方行動下,“陪標”等不良現象仍有發生,這似乎也從另一個角度向政府采購提出了制度建設的要求。
8.山東青島遏制工程陪標出新招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建管局出臺了《關于申報建筑市場業績的通知》,為有效遏制“陪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文件規定,凡在該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本市、外地入青、中央駐青建設工程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企業、建設監理企業及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必須于2007年1月10日以前,將2004年初至2006年底期間的業績進行網上申報。
各責任主體申報的業績經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將作為2007年度青島建筑市場主體考核和招標投標電子評標依據。屆時,投標企業不再需要攜帶任何業績資料到評標再現場,計算機會自動從企業業績數據庫內抽取符合條件的企業業績進行打分,從而有效遏制“陪標”現象的發生,確保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項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深圳市粵大明照明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優勢互補,利益分享的原則,就乙方以深圳市粵大明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名義承接實施 夜景及城市景觀照明工程 項目所涉及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
(一)總則共計七條,規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強制招標范圍,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以及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
1.招投標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所以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要至少邀請三家參與投標,因此,陪標這個角...
1.招投標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所以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要至少邀請三家參與投標,因此,陪標這個角...
您好,關于退韓投標保證及的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7條第2款規定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1.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 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如下: 1.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
1.聯合體投標的法律依據 現實的需要促使了法律的相關規定的產生。我國組成投標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1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
1.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 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如下: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可以的。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關于對發生質量安全重大責任事故和拒不執行本市清償拖欠工程款計劃的單位實行招標投標限制的若干規定》第七條改正期滿以及按照本市清償拖欠工程款計劃清償后,招標投標受限制單位應當向市或區縣建委提出取消招標投標限制的...
1.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 關于招投標法的法律法規如下: 1.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