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小區內掛廣告,要經過全體業主的同意嗎?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一、小區內掛廣告,要經過業主的同意嗎?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1、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3、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4、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5、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7、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另外,在上面幾個事項中,就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除此之外,上面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小區不比商業街,這里是一個集中的生活區,在里面設廣告的可觀利益較大,于是有些物業或是個人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利益,在未取得業主同意就在里面懸掛廣告,嚴重損害業主的利益,損失較大的,建議業主可以聯合收集足夠的證據向法院起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建設單位或者其他行為人擅自占用、處分業主共有部分、改變其使用功能或者進行經營性活動,權利人請求排除妨害、恢復原狀、確認處分行為無效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必須全部業主同意嗎?
小區內想要懸掛宣傳廣告什么的,當然是需要業主們的同意才可以,但根本就不必經全體業主同意,可是要取得相關業主或業主大會同意。實踐中,小區懸掛廣告幾乎不可能獲得全體業主同意,因此只需獲得業主大會上絕大多數業主或超過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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