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釋法】
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為:石某應否支付田某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本案中,酉陽縣興華服飾店二店系個體工商戶,是勞動合同法上的“用人單位”,其與招用的勞動者田某發生爭議,應當適用《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民法通則》 第二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由于酉陽縣興華服飾店二店已在田某提起仲裁以及本案訴訟前注銷,所以應由該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石某支付田某的工傷保險待遇。
本案中,田某系因交通事故受傷,石某抗辯稱田某應向侵權人主張民事賠償。對此,法院認為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范疇,其本質是國家對勞動者勞動權益的社會保障措施,目的是將損害負擔社會化,實現對勞動者利益的充分保護和快速補償。職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將產生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即工傷保險法律關系與第三人侵權法律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三款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因此,醫療費用只能獲得一次賠償,除此之外,工傷職工可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也可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即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保險待遇可以兼得。
本單位車輛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只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
1. 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可以獲得雙重賠付(僅限于傷殘賠償,醫療費及誤工費等不支持雙賠)。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
在上下班途中,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此時,受害人處于一方面,由于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使受害人與行為人之間形成了侵權民事法律關系;另一方面,勞動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一、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能否一塊得到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同時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工傷,勞動者是否可以既向第三人主張民事侵權賠償,又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長期以來各地司法實踐不一,分別采取不同的救濟模式,小編整理近年來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供大家參考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案情分析】2014年5月3日7時,李某駕駛安裝公司的小型拉貨車與張某駕駛的私家車相撞,兩車損毀嚴重,司機李某和張某也均受傷,李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右腿骨折,住院治療3周,醫藥費花費10000余元;張某眼眶部分輕傷,無需住院治療。此次事故...
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工傷事故在賠償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此時,受害人同時處于兩個法律關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使受害人與行為人之間形成了侵權民事法律關系;另一方面勞動者所受的人身傷害符合工傷賠償給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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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同時獲得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并負次要責任,應認定為工傷。第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應取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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