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同時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同時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同時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同時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
承攬合同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管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之間選擇。...
上訴人稱,一審裁定適用法律錯誤,本案的管轄權不能簡單套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適用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是指案件本身給付貨幣。 本案的法律關系為承攬...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