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種房產糾紛譬如信貸糾紛、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等一系列的房地產糾紛的案件逐漸多了起來。針對這些糾紛,大致呈現出這樣的一個特點:糾紛量多,標的額小,訴訟成本高,更多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關于房地產糾紛案件總的來講數量多,但案件的標的額比較小,小糾紛形成不了訴訟,或者訴訟成本過高,房屋這一塊在訴訟過程中訴訟標底以房屋標的來計算,相對的成本就比較高。可能導致在實際處理過程中既有通過訴訟解決的,大多數老百姓則可能通過協商的方式去解決它。律師如是說。 關于購房合同產生的糾紛問題是購房者們關注的頭號......
簽訂了房屋定金合同,買房人違約,定金不退;賣房人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簽訂了房屋定金合同,買房人違約,定金不退;賣房人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前言在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發現后履行一方有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債權時,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債務或提供擔保前,有拒絕先履行自己債務的權利,該權利稱之為不安抗辯權;但同時,如果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
1、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2、求助于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商相...
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如果碰到情況不一樣的賣方、買方,應該如何行使合同相對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你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交易糾紛往往是不少購房者的最大問題。甚至因此,一些購房者不得不折中簽訂更有利于自己的買賣合...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2)調解。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沒有效,如果無效應該怎么賠償? 關鍵詞:農村房屋買賣 合同無效 無效賠償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郊區正逐步納入城市化的進程。在這種城市快速擴張的大背景下,土地、房屋的增值成為客觀現實。在巨大的拆遷利益刺激下,多年前私下流...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
您好! 一、向哪個法院起訴 承攬合同的管轄相較于其他合同的管轄并無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重要之處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釋中曾指出,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承攬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種觀...
可以協商進行解除,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對于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
1、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處理辦法: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
房租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該如何處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1、出租人的違約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