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與交通事故、人身損害案件競合時,工傷待遇應否扣減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額?目前對此問題司法界、法學界尚有爭議。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觀點一:補償原則(損失填補原則)而非賠償原則,交通事故賠償、第三人所致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待遇不可兼得。理由: 1、《工傷保險條例》并沒有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第三人所致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競合的情況下受害人的賠償辦法,沒有作出規定并不說明受害人可獲得雙重賠償,要求雙重賠償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我國沒有任何法律明確規定受害人在此情況下可獲得雙重賠償。 ......
前言:本文內容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以供讀者參照。歡迎分享、轉發和收藏。1.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登記車主應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否承擔賠償責任,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別進行處理:如果機動車已實際交付買受人并已交付相關登記資料,登記所有人不享有運行支配權和運行利益,而負有辦理變更(轉移)登記法定義務的買受人怠于辦理登記手續的,機動車登記所有人不承擔交通事......
一、醫療糾紛訴訟是否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并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并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 二、醫療糾紛的案由怎么確定 醫療糾紛案件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另一類是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即醫療事故之訴與醫療人身損害之訴。雖然這兩類案件都與醫療行為有關,但前者是以構成醫療事故為前提......

當事人在咨詢刑事案件時,經常會問到,能否直接就因犯罪行為受到的損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進行賠償。 我們知道,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附帶解決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但是,...
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法院應當沒有強行指定醫患一方或者雙方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權利。醫療事故鑒定,只是諸多證據當中的一種。是否提供該證據,提供何種證據,其選擇權應屬于當事人。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事故鑒定是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醫療事故之訴與醫療...
前言:《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寫的權威審判指導叢書,全書聚焦民法典司法適用,詳解315個民事審判實務前沿爭議問題,回應民法典新增規范與司法實踐疑難要點,對司法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本期推送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保險訴訟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的26個指導性意見1、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登記車主應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有何差別一、醫療糾紛訴訟是否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并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并...
交通賠償 因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到法院立案起訴的方式處理。法院會根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是否有交通事故責任認...
時效是指一定事實狀態的存在持續的經過法定的時間而依法發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實。訴訟時效是權利人通過訴訟程序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有效時間,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訴訟時效制度的意義進行分析,其目的在于督促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
發生車禍,也即發生了交通事故,往往車禍會導致人身的傷害和財產的損失,對車禍的處理不僅涉及到對事故現場的處理,還涉及對事故賠償的處理。對車禍的正確處理我們需要參照交通事故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包括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