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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商務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實際操作中基本是《公司法》《合同法》及其他一些和經營有關的法律以及和行政管理有關的法律比如工商、稅務的一些法律法規。
以下法規你可以根據您的具體經營情況予以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新公司法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06年修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解讀加快非公有經濟發展指導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電子商務類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
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2006年6月)
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商務部:《關于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07年12月)
商務部:《電子商務模式規范》(2008年4月)
商務部:《關于加快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2009年11月)
國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
網絡購物類法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3年10月)
全國人大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01年10月)
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網絡購物服務規范》(2008年4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5月)
電子支付類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005年6月)
中國人民銀行:《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0月)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2009年4月)
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年6月)
1、關于網購假貨,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2、下單前看看商品評價是不少網購消費者的習慣,但是一些商家刪差評、刷好評,讓商品評價不盡客觀真實。對此,《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4、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大數據已被運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數據殺熟現象也逐步走入人們視線。對此,《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5、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電子商務法》來了 電商野蠻生長時代將終結
商務局的具體職責是:
1、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擴展資料:
今年以來,青縣重點扶持優勢產業,深入挖掘潛力產業,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出口創匯呈現健康平穩的發展勢頭。
今年1—10月份,青縣出口創匯1.19億美元,全市排名第六位,同比增長5.9%。其中機電、制刷、輕工工藝三大行業分別實現出口創匯5904.6萬美元、3027.4萬美元、1322.6萬美元,同比分別增長6.1%、10%、27.8%。
為確保全縣出口創匯穩定健康發展,今年以來,青縣立足國際市場需求,結合本地產業特色,狠抓優勢產業不放松,努力挖掘“潛力股”。先后為滄州玖江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青縣茂華塑業有限公司、河北耿忠物質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業辦理進出口權備案登記。
深入重點外貿出口企業走訪調查,努力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爭取省商務廳在資金政策上的支持,幫助企業減輕壓力,堅定發展信心。為滄州美耐爾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河北可瑞可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瑞耐爾石油管道裝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申報外經貿發展資金13.29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商務局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出口創匯趨緩
商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投資促進、國際國內經濟合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內外貿易和口岸建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商務領域的規章、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
(二)負責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受理并調查處理招商引資、內外貿易、市場流通和飲食服務等商務投訴。 (三)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研究制定規范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進內外貿結合,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
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場供求應急預案,組織培育現代物流方式,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城鄉市場共同發展。 (四)調查研究流通和飲食服務行業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和畜禽屠宰監管,對食鹽、酒類、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飲食服務行業進行管理;負責拍賣、典當、實物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行業流通活動的規劃、監督和管理。
(五)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商品進出口和技術貿易工,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 (六)負責監督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并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備案報批和進出口工作,加強與境外、省外、市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綜合協調和指導省級、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省外、境外常駐商務代表機構的設立和管理;負責出國商務考察團組的報批。
(七)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審核或核準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項目并實施監督管理;管理國際、國內政府機構或組織對我市的無償援助項目及賠款工作。 (八)制定并實施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政策;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投資企業的審批、備案工作;負責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和各類商務展會的組織、實施工作;歸口管理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展銷會、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活動;制定并實施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九)負責市級商務新聞發布會、信息收集、對外宣傳和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并組織實施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對外合作和流通領域的信息網絡、電子商務建設。 (十)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口岸發展規劃,管理口岸工作;聯絡協調酒泉海關工作。
(十一)指導縣(市、區)商務(招商引資)工作。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商務 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
(二)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擬訂實施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政策。 (三)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牽頭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擬定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導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監管特殊流通行業。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監管成品油流通。 (六)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知識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有關事務,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
商務局職能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市相應的發展戰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措施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全市流通領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
(三)研究制定規范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并適時進行調節;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行業標準、行業規范、市場準則、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商業服務行業的協調發展。指導內外貿易、外經、外資等相關行業協會的工作。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五)負責組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負責成品油、酒類、肉類、調味品等主要生活用品的流通和拍賣、典當、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生豬屠宰等行業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研究制定總體和區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及商業設施重點項目年度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商品市場建設和商業設施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七)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報和實施,負責上級下達我市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的實施,貫徹落實鼓勵出口政策,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方式,指導各類進出口業務相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方針、政策,制定和落實鼓勵機電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措施,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招標工作。貫徹國家技術進出口相關政策,制定和落實全市技術進出口措施。
(九)負責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全市產業損害調查。
(十)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監督境外投資、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重要經貿活動,做好培育投資促進體系,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涉外經濟顧問資格、招商引資資格的確認工作。
(十二)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有關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受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組織對全市產品出口型、先進技術型外商投資企業的認定和上報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以石家莊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等經貿活動。
(十四)負責境外企業在我市設立代表機構的審核和市屬企業駐外地分支機構的備案工作。負責友好城市商貿活動的發展與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市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酒類監督管理局、商品市場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貿促會的管理。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外:
1995年美國猶他州《數字簽名法》
1996年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示范法》
中國:
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2006.3.30開始實施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7.1開始施行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2006.3.17開始實施
《電子商務模式規范》《網絡購物服務規范》《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1.我國出臺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有哪些 10年以來主要頒布了《第三方支付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中國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法。因為電子商務比較廣泛而且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 需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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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國內PPP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2005年是中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環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眾多部委都出臺了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法律,加強宏觀指導,營造發展環境,落實優惠政策,提供全方位服務,推...
1.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第1章 電子商務法概述1.1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含義1.2 電子商務立法概況1.3 電子商務法體系說明自測題實訓題小組任務第2章 電子商務主體確認的法律制度2.1 電子商務主體概述2.2 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建立與運行法律制...
1.我國出臺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 別人的:10年以來主要頒布了《第三方支付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中國沒有專門的電子商務法。 因為電子商務比較廣泛而且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 需...
1.請問電子合同有哪幾個法律問題及哪些要求 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不完善已嚴重影響了電子商務的發展,出現了一些相關法律問題。就電子合同含義及特征作了闡述,對電子合同具體法律問題作了剖析,就電子合同簽定、認定、支付、電子簽名等法律問題作了淺析,并...
1.電子商務的國內外法律環境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律環境及相關政策? 一,?國內出臺的電子商務的相關法律政策? 1、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首次賦予...
1.安全電子支付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為規范和引導電子支付的健康發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范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和客戶資金的安全,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以下簡稱客戶)直接或授權他人通過電子終端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
1.我國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電子商務類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1月)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2006年6月)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2007年3月)...
一、網上代購是否可能涉及到違法經營代購的企業或個人應該注意,在代購時都需要向海關報備,否則一旦被查到就可能定性為走私,請千萬注意。根據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海外代購需符合相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