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費用如何支付
律師費用如何支付。1、首先我們要分清主次。律師(也可能是團隊,包括法務,律師負責起草提交,處理客戶來訪等)和法務(公司高管的職能和資料的收集整理,跟進客戶實際簽約等)要搞清楚律師所給的哪些證據證明案子要被支付律師費的,才能往案子上湊資料,交給律師處理,而不能反之。2、直接支付金額是合同的一部分,應認定為合同約定的現金,但對于合同另有約定的也要認定為現金支付。
如果不符合此條的現金支付費用形式,應有相關文件證明給付數額。3、合同中未約定支付金額的現金給付形式,應取決于合同是否對支付現金有具體約定,如有,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對方確認支付金額(例如有的合同沒有約定給付現金的形式)。如無約定的話,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建議律師或者法務起草合同類似條款,相關規定說明此費用屬于律師所支付,在何種情況下歸代理人負責。以上面理解為提交服務成果的報酬,以下為律師付款方式的爭議,理解為律師負責起草開發技術文檔時應付款方式1、律師起草合同報酬可按照律師所給付的第二支付方式支付報酬2、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第三支付方式支付報酬3、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第一支付方式支付報酬4、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書面形式支付報酬(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代理人手寫起草)5、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根據客戶需求和律師事務所實際情況起草定制法律文件,如律師起草技術文檔有可能時間上有點不確定6、律師起草合同報酬按照是否處理客戶違約后續事宜付款方式1、在起草出來的法律文書被客戶拒絕簽署后,從現有開發進度計算還未起草報酬,會不會因為約定一份法律文書是需要付費的,就不一定給提交了2、提交一份法律文書要付多少報酬?這要考慮到以下幾個因素a、提交的文書已經開發出來了,這個報酬是按報價計算而來的b、給客戶提交一份法律文書是否要支付報酬c、如果法律文書是定制的,原定需要客戶付出多少付款額度d、原定提交的法律文書有沒有內容競價等情況。
律師費是怎么交的
律師費是怎么交的?律師執業首先要經過司法考試,對于一個普通人來說,從年初準備司考的過程中就可以準備相關的律師執業知識了。律師執業,除了能夠熟練應用司法考試內容,還需要通過律師助理考試,考生同樣需要在律師事務所里工作一年的實習期,通過實習期考核,就能獲得正式的律師執業資格。同時需要正式承擔訴訟、非訴訟業務。當然律師的工作是復雜的,如同醫生。大醫院掛號拿藥,只需要醫生開藥就行了,不用自己發明創造。
但是如果你有啥不懂,你就得自己查查,這個過程才是最花錢、花精力的。那么在這么復雜的工作中,有沒有一種方式,能夠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呢?當然有,這樣的方式就是訴訟(訴訟簡單直接,律師的工作就不復雜了,相應的,律師收費也不會高),于是就有了標的額500萬的刑事案件,但是想從事律師這一行,不是只需要具備法律知識就可以的,還得熟悉訴訟法、刑訴法、程序法等等知識,是不是有點不熟悉呢?可以來大成法律咨詢哦!所以就有了我們常見的“擇一”
咨詢服務。“擇一”是法律咨詢方式之一,是依照律師事務所內部客戶檔案,匯集不同的案件經驗而提供的法律咨詢方式。依據涉案方向、案件性質、當事人能力,決定擇一服務范圍。
律師一般不收費,但需要出庭律師費。現在的律師收費模式有4類,大大小小的都有;第一類是純按標的額來定,即律師只需要提供一個維度,然后需要自己去評估項目是否合理。比如普通的民商、經濟糾紛,一般不會超過500萬元,然后統一按照標的額收取律師費。第二類是全案排除,也就是律師提供一個法律服務,然后其余部分不收費,剩下的就要自己判斷了,通常也是按照標的額來計算律師費,當然這種情況下出庭律師費也得賺。第三類是案件多或者以單案為收費項目,即有很多案子需要收費,然后每個案子分別收取一定的比例,并非全案收費,也并非幾個項目收費,具體看自己的案件量。
第四類是全案委托收費(當然這種模式下一般就要看律師是否收取其他費用了),也就是說律師一個項目下只收取一個點的費用,例如1000萬,律師只收500萬元,或者1000萬只收500萬元。除此之外,如果律師建議去要價,但律師收費比較高,那么他一般會向你推薦法院相應的代理人或者法官,然后律師就不需要去接活了,而且律師是不需要額外的成本去收取律師費的。(在這里要感謝一下廣東的律師,他們推薦的代理人或者法官及其認真負責,至少比較禮貌)但是收費過高就可能涉嫌詐騙等罪名,不建議聘請律師。
第五類是代書法律咨詢服務,這類的收費比較復雜,一般是按照全案收費,當然有的。
律師費怎么給付
律師費怎么給付,很多時候我們要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在保障律師費一定的利益前提下,又保障律師服務質量的基礎上,盡量不給付多余的律師費?《人民法院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有關訴訟費用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繳納訴訟費用的書面申請后的七日內,將訴訟費用交納到當事人的賬戶上。案件涉及司法保密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執行。《北京市律師實習規定》第三條規定,對律師費用征收實行“單一征收、逐級辦理”的原則。
也就是說,律師是直接對收據記載的律師費支付給當事人,按照收據記載的執行。比如,“律師費500元”,首先要收據確認是“律師費500元”。如果你和律師簽訂約定律師費按1000元/案件計算,則先算到1000元這個數字,再扣除律師給你的開戶銀行賬戶里的500元之后,最后按照律師所有人提供的公證費用繳納書面證明,按照執行稅務機關相關規定執行。律師費和保密費,法院是沒有義務給的。
舉個例子,律師給你出具了律師費收據,證明了你曾向律師支付了2000元律師費,你認為律師應該將這2000元的錢交給律師并核對其是否真實。那么在你支付律師費用并給律師辦理委托手續前,律師應當通知律師事務所獲得核對支付的收據。這樣,雖然一方提供了一部分律師費用給你支付證明,但是另一方是不能收到律師提供的不真實的律師費用支付證明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律師隨意付錢給其他當事人,且不支付律師費用的,也不要抱怨。首先,法院是不可能沒收律師一分錢,另外,律師要收取律師費,必須先收取律師事務所應交律師費用,然后跟你收取律師費。如果律師向你要錢,合同約定或執行中不履行法院規定的證明義務,收不到律師費,合同約定不履行法院規定的律師收費義務,所以無法執行法院規定的律師費用是無效的。所以,不存在什么“普通當事人”,律師和律師是一樣的。
如果你要找律師,按照合同約定,律師會告訴你,可以給多少、給不給,是可以商量的,收費是原則問題。律師不會和你討價還價、斤斤計較,如果律師費用貴,律師干的更有勁,律師堅持非得給你多要,律師也理解。執行難、執行難、執行難。之前朋友遇到一個委托人,因為覺得執行難的問題非常困擾,律師從中推掉了給當事人幾百元的所謂保護費,和法院達成了和解,讓當事人走。我記得挺清楚的,當事人要求將律師費給律師,另一方要求律師給這次執行多拿一萬元。這個案子處理起來比較容易,由于律師是一起執行的,所以律師直接給了,然后自己去履行了。
沒有給律師提成。處理的蠻順利。現在想想,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