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中,京中興公司通過重整引入優質旅游資產,實現社會資源的重新整合配置,培育了發展新動能,并為公司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時申請公開發行奠定了基礎,也為其他“兩網”公司通過重整重返資本市場提供了借鑒。同時,對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落實北京金融工作會議關于“促進首都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把企業上市作為一個重要增長點來抓”的要求,對于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首都營商環境亦具有積極意義。
案情簡介
一、北京理工中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中興公司)現系在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代辦股份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日,注冊資本2.5億余元。1993年4月,經海南省證券管理辦公室批準,公司定向募集1.2億股在中國證券交易系統(NET系統)上市交易,流通股17 090萬股,股東達1.4萬余名。
二、截至2017年,公司資產總額979.66萬元,負債總額近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債權人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申請京中興公司破產重整,該院于2017年9月15日裁定受理。
裁判結果
為提高重整成功率,北京一中院采用預重整模式,以聽證形式多次組織相關主體開展談判協商,并在對公司是否具有重整價值和挽救可能進行有效識別的基礎上,引導主要債權人與債務人、投資方簽署“預重整工作備忘錄”等文件,就債權調整、經營方案以及重整路徑等主要問題達成初步意向。同時,還通過預先搖號方式選定管理人提前開展工作。
通過有效對接預重整工作成果,加快審理節奏,本案在受理八十余天便召開債權人會議表決重整計劃草案,債權人組100%表決通過(申報債權均為普通債權),出資人組經現場和網絡投票,通過率亦超87%。2017年12月2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準破產重整計劃,終止重整程序。根據重整計劃,投資人承諾在受讓京中興公司1萬股后,注入不低于8億元的優質旅游資產并轉增股份用于償還公司債務,預計債權清償率達69.25%(不含復牌后可能溢價的部分)。
截至2018年2月底,投資人已實際受讓1萬股,并完成對注入資產的審計評估工作,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工作亦進展順利。
典型意義
本案系全國首例在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STAQ系統)和NET系統(以下簡稱“兩網”系統)流通轉讓股票的股份公司破產重整案。1999年9月,上述“兩網”系統停止運行后,“兩網”公司普遍存在經營困難、股份流動性差等問題,但由于存在著可能申請公開發行的政策優勢,因而仍具有一定的重整價值。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案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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