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都要依約支付,除非開發商存在免責事由,如地震、戰爭等這些由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如果對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沒有作出明確的約定,就應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買受人所購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來確定; 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開發商需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包括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和在一定條件下、達到一定期限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等。
通常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條件及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都有約定,這時則應按合同約定。
三、商品房買賣中,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含3%)的規定。
《司法解釋》規定,房地產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買房戶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房戶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房戶;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房地產開發商返還買房戶,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商雙倍返還買房戶。
四、惡意欺詐,房產商將負懲罰性賠償責任。
《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房戶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1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五、三種類型房屋不適用《司法解釋》。
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單位集資房、個人所有的私有房等三種因其不能自由買賣,其交易要受到國家政策的調整,不適用《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將其調整的范圍明確限定為商品房買賣行為,
六、房屋質量太差可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開發商要負責按期修復。
《司法解釋》規定,如果購買的商品房因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同時,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修復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房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
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也應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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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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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基本沿襲了大陸法系的傳統,強調違約金賠償性的理念,同時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
按照這一理念,我國的違約金可分為“補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即屬懲罰性違約金。
此處的“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應當解釋為針對遲延履行的純粹的懲罰性違約金。
懲罰性違約金的支付不以違約損失為前提,無需舉證損失,更不能依據實際損失的多少,對違約金的數額進行調整。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相關規定
1994年3月1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依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復函》(法函〔1994〕10號)規定:根據當時央行〔1990〕97號通知下發的《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第九條關于銀行計扣逾期付款滯納金的規定,經濟合同法及其有關條例中規定的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7號)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的批復》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未有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的相關規定。
可見,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7號)中關于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為萬分之五的規定是最后的有效規定。
也就是說,本案合同中業主違約逾期付款的話,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而根據民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如果開發商違約遲延交付房屋的話,同樣也要受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的約束和懲罰。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后,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付時違約金數額這個債權才能最終確定);3、還有的法院將逾期交房違約金分為一天一天的單獨債權來算訴訟時效,也就是可以支持起訴之日前兩年的逾期交房違約金。
注:現在民法總則訴訟時效改為三年了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
1、因房地產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2、因房地產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額。
首先應當確定的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構成違約的。既然構成違約,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關于違約責任的承擔,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會有約定。有約定的,當然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則需要根據相關法律來確定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滿足條件的還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關于違約金金額的確定,根據規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
一、預售房逾期交房是違約嗎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即開發商在沒有及時通知購房者需要延期交付,并說明合法理由時,開發商就是違約,就要在延期交房后向購房者交付違約金。因此當您購買預售房時,請注意所簽署合同中約定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條件,若對條款有不理解的地方,您最好及時向專業律師咨詢......
【/h/】根據《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釋》,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相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按日計算,每逾期一天,開發商將產生違約金。違約時間越長,總的違約金就越多。在訴訟過程中,開發商將援引《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人民......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開發商參考如下法條賠償。詳談電話或短信聯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
當然有訴訟時效了,一般是兩年,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起算時間:1、多數法院是從明知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即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開始起算兩年;2、也有法院是從房屋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起算兩年(這種意見把逾期交房違約金看做一個整體,認為房屋實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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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施工進度原因導致開發商能按期交房合同約定延期交房違約方每日應支付購房人已付房款萬分之三。違約金對于次性付款業主來說毫無疑問開發商應該按照已付房款計算違約金。對于采用銀行按揭方式業主來說當初購房時支付了低20%首付款其余部分由按揭銀行支付...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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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應該有約定的,如果延期交房,而同意收房,一般是開發商按照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的日利息計算。退房就需要看你的合同約定了開發商違約,退房房款怎么計算買房子可以說是老百姓的生活中的大事了,但是房屋買賣中會經常出現違約的情形,在購房者這一角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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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