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雙方選擇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選擇合同雙方所在地、合同簽定地、合同履行地之一的人民法院為約定的管轄法院,從而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轄權。另外,由于仲裁規定的是一裁終局制,就是說仲裁裁決做出后不允許上訴,所以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同時做為申請仲裁的一方有權利選擇部分仲裁員,加之仲裁實行不公開審理的模式,所以仲裁收費雖略高于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標準,但越來越來多的經營者傾向于選擇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在選擇仲裁解決爭議時應當注意,對仲裁委員會的選定必須具體,不能用含糊的字眼,比如僅約定發......
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
一、如何仲裁解決合同糾紛1、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有一個法定前提當事人雙方有仲裁協議;沒有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3)選定的仲裁委。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仲裁委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2、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
一、如何仲裁解決合同糾紛1、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有一個法定前提當事人雙方有仲裁協議;沒有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3)選定的仲裁委。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仲裁委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2、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
仲裁協議中要有以下內容: 一、要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民事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三、選定仲裁委員會 ...
合同糾紛仲裁必須有明確約定提交明確的仲裁機構才能仲裁,也就是首先必須有約定的仲裁條款,其次是約定的仲裁必須明確唯一且真實存在,在發生糾紛后,才可與仲裁申請和證據一起提交給仲裁委員會仲裁。在糾紛發生后,當事人一方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并預繳仲裁費...
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經濟合...
仲裁協議中要有以下內容: 一、要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民事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三、選定仲裁委員會 ...
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和解和調解并非解決合同爭議必經的程序,即使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爭議條款中作了相應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不經協商和解或調解而直接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經濟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經濟合...
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