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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沒有約定履行地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標的物的,以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以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3)財產租賃或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物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
合同糾紛屬于民事訴訟,適用于民事訴訟法。買賣合同分很多種,一般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不動產的買賣合同,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
房屋買賣合同的管轄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不動產已登記的,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未登記的,以不動產實際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
依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規則確定: (1)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沒有約定履行地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為合...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中約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貨至需方(即被告)倉庫或指定地點。原告完成供貨義務后,雙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確認出具了一份《對賬單》,載明被告尚欠...
買賣合同違約金怎么計算:1、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2、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對買賣合同履行地點的確定原則應理解為: 1、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雙方當事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對買賣合同履行地點的確定原則應理解為: 1、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雙方當事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對買賣合同履行地點的確定原則應理解為: 1、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雙方當事人...
被告住所地當然沒有異議,問題是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選擇上是否對己方有利。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說認為指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地點。可具體到個案中,由于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必須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當然沒有異議,問題是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選擇上是否對己方有利。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說認為指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地點。可具體到個案中,由于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
分情況: 1、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針對負有給付貨幣義務的一方,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針對負有交付不動產義務的一方,采用不動產所在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