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
您好! 一、向哪個法院起訴 承攬合同的管轄相較于其他合同的管轄并無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重要之處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釋中曾指出,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承攬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對此進行了糾正,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出現一個承攬合同糾紛存在兩個加工地,這種情形下,該兩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在工程建設中,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來解決糾紛: 一、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爭議方通過磋商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溝通,相互諒解,達成共識,這樣既能解決爭議,防止損失擴大,又有利于雙方的友好合作。這種解決方式多用于爭議分歧不大,爭議方對爭議理解差距較小,且爭議方都愿做出讓步前題下。 二、協調這是解決爭議的很好方式,爭議方在造價管理部門的協調下,對造價爭議中涉及的定額套用、工程量計算規則、材料價格調整、費率標準、工程造價文件時效性等造價爭議問題予以......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一、和解或調解 1、工程承攬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和解,或者通過第三者進行調解。 2、和解是指當事人通過自行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發生的爭議。調解是由當事人以外的調解組織或者個人主持,在查明事實和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說服引導,促進當事...
怎么就房產糾紛正確維權 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發生房地產糾紛后可區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
您好,(一)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對策 (1)合同條款簽訂應嚴密、有效。首先,施工方和業主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知識,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市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種文件規定,并嚴格按規定辦理工程預結算。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業主不盲目壓...
您好,(一)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對策 (1)合同條款簽訂應嚴密、有效。首先,施工方和業主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知識,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市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種文件規定,并嚴格按規定辦理工程預結算。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業主不盲目壓...
當事人因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而住院治療、居家隔離,或因疫情形勢、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及時行使請求權的情形發生于訴訟時效期間最后六個月內的,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當事人確因疫情防控需要請求延期審理、...
企業分立,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的履行,也就不存在賠償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也就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因此而辭職,用人單...
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根據疫情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疫情系在合同成立以前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的,不能免除責任。此外,疫情并非導致合同...
1.是協商。2.是仲裁。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法。...
簽訂了房屋定金合同,買房人違約,定金不退;賣房人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