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
您好! 一、向哪個法院起訴 承攬合同的管轄相較于其他合同的管轄并無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重要之處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釋中曾指出,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承攬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對此進行了糾正,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出現一個承攬合同糾紛存在兩個加工地,這種情形下,該兩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在工程建設中,發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現大都采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來解決糾紛: 一、和解這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爭議方通過磋商對工程造價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溝通,相互諒解,達成共識,這樣既能解決爭議,防止損失擴大,又有利于雙方的友好...
您好,(一)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對策 (1)合同條款簽訂應嚴密、有效。首先,施工方和業主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知識,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市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種文件規定,并嚴格按規定辦理工程預結算。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業主不盲目壓...
您好,(一)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對策 (1)合同條款簽訂應嚴密、有效。首先,施工方和業主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知識,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市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種文件規定,并嚴格按規定辦理工程預結算。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業主不盲目壓...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第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
合同具有相對性,也就是僅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相對性的原則決定了,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才能基于合同向對方提出請求或者提起訴訟。 然而,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經常發生以掛靠的形式進行實際施工的情況,也就是一些沒有資質的個人借用有資質...
甲公司違反《建筑法》強制性規定,《合同法》,《民法通則》超越資質等級范圍承攬工程,應按無效合同處理。但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
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具體的糾紛處理方式: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如果因建設工程合同發生糾紛,首先應當注意該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再進一步分析是否能夠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維護自身權益,比如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