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1 14:33發布
一、一教師稱“希望大連疫情越多越好”被拘留 11月17日傍晚,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通報,一名幼兒園女教師因發布涉疫情不當言論,被行政拘留。 這名網民“黯然之后驀然”于11...
一部小小的手機,在帶我們獲取最新資訊的同時,也讓我們有機會在社交平臺上發表自己的言論和看法。但是發表不當的言論可能會構成尋釁滋事罪!什么樣的言論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發表言論時又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讓小編帶您看看吧!提起尋釁滋事罪,大家可能會想...
基本案情范某與王某經朋友介紹相識,后雙方經營公司不善,產生經濟糾紛,因范某未及時歸還借款,2021年6月28日及6月29日,王某在其朋友圈中擅自公開原告身份證及學信網照片,并配有侮辱性言論,范某發現后將王某起訴至管城法院。王某辯稱,在朋友圈...
一家公司在社區里有一家美容院。張三是該公司的股東,同時也是一名美容師。李四是這個社區的所有者。李四因美容服務問題在美容院與張三爭吵。 雙方發生糾紛后,李四多次利用微信群所有者的身份在所有者的微信群中散布謠言,對一家公司和張三進行謠言、誹謗...
核心要點:①禁止通過組織網上聚集、聲援等方式或借個案研討之名,制造輿論壓力,影響案件依法辦理;②禁止以轉發、評論等方式炒作誤導性、虛假性、推測性信息;③禁止違規披露涉案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等。全文如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
因在一起車禍后拒絕賠償,肇事者黃淑芬被稱為教科書式老賴,隨后,黃淑芬以律師岳屾山等傳播相關視頻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6月18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黃淑芬對于岳屾山和微夢創科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均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
一、網絡發布不實信息是否侵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網絡上發布不實的信息,對他人進行詆毀損害名譽權的,是屬于侵權的行為,要承擔侵權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名譽權】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
一、微博造謠的標準是怎樣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刑法司法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
案情簡介 李某丙與原告李某丁系同胞姐弟關系,其父親已去世多年,母親張某患腦血栓致生活不能自理,長期臥床,大部分時間跟隨李某丁生活,由李某丁家庭負責照料。張某于2017年4月去世。 2017年3月,張某的四女兒李某丙在某網站貼吧注冊賬號,...
10月20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發布新規:禁止律師違規炒作案件。規則共13條,明確了違規炒作案件的具體情形,包括通過聯署簽名、組織網上聚集、聲援等方式或借個案研討之名,制造輿論壓力,影響案件依法辦理;通過媒體、自媒體等平臺就案件進行歪曲、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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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指尖出!用手機做這些事情,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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