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介紹定義法規條件構成
間接性精神病人可以刑拘嗎如果一個精神病人沒有犯罪,怎么可能拘留別人呢?所以這里應該說的是實施了犯罪行為的精神病人,這樣的話,是可以拘留的。刑法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實施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這時他具有與正常人同樣的行為能力;而在其發病期間喪失辨認是非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時候實施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判斷一個人是否屬于間...
肇事被拘留還用賠償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肇事者被刑事拘留的,并且不影響肇事者對受害人進行的民事賠償。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
刑事案件手續是怎樣的刑事案件辦案流程: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1、偵查: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托的律師有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1次會議、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5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5年12月...
上級人民檢察院調用決定以什么形式作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統一調用轄區的檢察人員辦理案件,調用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九條?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檢察長統一領導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統一調用轄區的檢察人員辦理案件,調用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被調用...
14就可以拘留嗎一般不會被拘留。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其打架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一般也不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當然也不會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法律規定1、《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一、刑事訴訟法不適合羈押條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不需要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嫌疑人,是不得采取羈押措施的,可以采用取保候審或者監督居住等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
一、撤銷案件了有哪些證明嗎可以開無犯罪證明或者釋放證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
結伙作案的概念 《程序規定》將結伙作案解釋為二人以上共同作案,并不意味著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一律以結伙作案論。結伙作案是刑事訴訟法上的概念,一般理解為既包括犯罪集團等有組織犯罪形式,也包括結合比較松散、臨時糾合的一般共同犯罪形式。結伙作案一般表現為二人以上的不確定的多數人,為實施犯罪糾合在一起,在形式上有明顯的糾集過程,所涉及的犯罪事實相對復雜。犯罪事實單一、人員構成明確、人數相對固定的共同犯罪案件,...
如果親人被公安機關帶走如何處理一、首先要向羈押公安機關了解,是留置盤問還是拘傳?留置盤問與拘傳在性質上是不同的。留置盤問是公安機關的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而拘傳則是公安機關的警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行使刑事訴訟職權的行為。二、要立即向公安機關詢問被羈押人員是刑事拘留,還是治安拘留?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傳十二小時后(留置盤問二十四小時后)還沒有回來,那么你就應當立即向公安詢...
一、羈押期限 羈押是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在終審判決前的暫時關押。羈押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帶性后果。羈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羈押期限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三階段的期限。 二、偵查階段 在偵查階段,羈押分拘留和逮捕兩種形式,其中拘留又分為公安機關偵查案件和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兩種情況。 1.拘留 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羈押期限為十四日。這十四日包括...
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探視關押期間,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
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滿37天了,現已是第41天了,現在既不放人也沒有收到逮捕通知書,那現在是處于什么一個狀態呢
刑事拘留家屬有權知道案情嗎?
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滿37天被逮捕了是不會通知家屬的嗎
我想問一下派出所給我的刑事拘留決定書上沒有對方的電話號碼,我現在需要起訴。可以起訴嗎?
父親因醉駕被刑事拘留當兵政審能通過嗎
準駕不符會被刑事拘留嗎
18年后刑事拘留18年前口角之爭,發生血案,涉嫌殺人,如今被刑拘。刑拘方應采取什么措施?
朋友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辦案警察說案件輕微,讓我們不要太擔心,一個月如果查不出什么會放人,現在還是很擔心,需要請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