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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部分 一、受理 1、法院以原告證據不足而作出的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生效后,當事人以前次訴訟中未提供的證據或超過舉證期限提供而被拒絕質證的證據再次作為原告提起訴訟,法院是否受理? 答: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舉證時限和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負有提出證明其主張的相應證據之責任,逾期不舉證則產生證據失權的法律后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無正...
一、不還錢掛人是否侵犯隱私(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構成侵犯隱私。《侵權責任法》第二條民事權益范圍中包括了隱私權,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范疇: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
保險合同違約和侵權的區別是什么1、構成要件不同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是無過錯責任,而侵權行為一般是過錯責任。僅產品責任、危險責任、環境污染責任、相鄰關系中的責任為無過錯責任。因此,當事人以違約責任為訴由的,無需舉證對方有過錯,如以侵權責任為訴由的,常需證明對方有過錯。另外,一般情況下,只有存在損害后果才能構成侵權行為,所引起的侵權責任也自然以損害為構成要件。與此不同,違約行為不以損害為構成要素,違約...
一、債權轉讓后的生效情形是什么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2、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于從權...
破產未到期債權可以在破產的時候要求清償嗎 根據法律規定,企業破產時,可以提前要求賠償的。 《企業破產》第46條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清償 清償,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合同的約定了結債務、配合債權人實現債權目的的行為。 快速清償價值也就是拍賣價值,是強制性的快速變現。 所有設備的銷售是以單臺為基礎,以當時、當地成交;沒有考慮任何...
如何避免民間借貸糾紛頻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1.應對誠信缺失的問題,出借人在借款之前不僅要考慮對方的經濟狀況,還要考察對方的為人、信譽。如果對方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入不敷出,根本沒有償還的能力;或是對方多處借款,以借款維持生計;或是對方正在從事一種風險性很大...
人身損害賠償最低標準是什么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
什么是公司破產,公司破產后果有哪些什么是公司破產公司破產,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公司破產后果有哪些破產宣告是法院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法定職權裁定宣布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活動。根據我國《破產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以...
婚后什么屬于雙方財產《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
一、民間借貸抵押手續多長時間失效(《擔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擔保法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所以民間借貸的債權消滅后,債務人可以申請解除抵押登記,解除抵押登記后,抵押就失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
合同未生效仲裁條款是否有效已經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方能生效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尚未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另一種情形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生效條件尚未成就。在這兩種情形下,如果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這種仲裁條款是否生效,目前法律上尚未規定。筆者認為,仲裁條款是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條款,即使在整個合同尚未生效的情形下,也應當允許仲裁條...
按照有無抵押擔保可將債券分為哪幾種現行經濟條件下,我們將債券按有無抵押擔保分類分為信用債券、抵押債券、擔保債券三種。1、信用債券信用債券是指沒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譽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只有經濟實力雄厚、信譽較高的企業才有能力發行這種債券。信用債券是一個財務管理名詞,債券投資者借以依賴的是債券發行公司的資產性質、收益能力,以及信譽的好壞程度,因此只有那些信用等級高的企業才有可能發行信用債券。公...
一、被泄露隱私可以報警嗎如果個人隱私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確鑿的證據,去報警公安機關會立案的;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沒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機關是不會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積的泄露,雖然沒有造成不利的后果,公安機關也會立案的。二、侵犯隱私權可以報警嗎被侵犯隱私權是可以到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警處理的,侵犯隱私權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和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200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們盼望已久的侵權責任法。該法的及時出臺,打破了已有法律在侵權責任方面規定的欠缺或含糊不清的狀況,第一次在醫療損害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環境污染責任、高度危險責任、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物件損害責任、特別是精神損害和同命同價賠償方面給予了明確規定。正像專家們表述的那樣:侵權責...
回贖權是指如果被投資企業在一個約定期限內沒有實現投資者期望的目的(比如上市),被投資企業就有義務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投資者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從而實現投資者被退出投資企業的目的。 具備條件 出典人行使回贖權須具備下列條件 (1)須于回贖期限內為之。 回贖權的期限是出典人得行使回贖權的法定期間。該期間為除斥期間,期限屆滿而不回贖的,回贖權即為消滅,典權人取得典物所有權。定有期限典權...
一我國現行破產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一)適用范圍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新破產法中適用范圍調整為企業法人,即適用于所有的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與法人型的三資企業、私營企業,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新的破產法擴大了破產法程序的適用范圍,但仍未提及關于個人破產的相關內容。但在現實生活中,自然人對多個債權人形成的各種債權債務關系普遍存在,如果自然人也可能通過破產法律程序來消...
一、多長時間不還錢為不當得利(《民法通則》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的依據取得利益,而取得的利益會造成他人利益的損失,當事人取得了不正當的錢后,損失人要求得利人返還錢,得利人不返還的,就構成不當得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二、返還不當得利1、受益人為善意,...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共同侵權行為及其連帶責任作出了新的規定,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共同侵權行為本質特征究竟是主觀說還是客觀說問題,以及連帶責任應當遵循何種規則的問題。這些規定都與傳統的規則有所不同,在制定侵權責任法的時候,應當如何抉擇?本文的意見是:可以選擇共同侵權行為的本質特征的關連共同主張,但是不能采用新的連帶責任規則。 關鍵詞:共同侵權行為連帶責...
合作合同中延遲交錢違約金標準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相關法律知識新的《民法典》(2021.1.1生效),《合同法》的有效...
民法典婚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