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應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有承包主體資格的。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民法關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對承包土地經營權進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無損其經濟價值,則可按承包戶各成員的份額進行分割,同時考慮到離婚后老人贍養、子女撫養及當事人雙方身體狀況、謀生能力等具體情況,合理進行分割。有損其經濟價值的,承包土地歸一方經營,經營一方可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另一種情況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歸非城鎮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后另一方戶口遷入的。離婚時要求分割的,亦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第......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歸非城鎮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后另一方戶口遷入的。離婚時要求分割的,亦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第......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離婚分割 在農村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益是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源,當雙方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時,在遵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點,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割方式 ...
如果離婚后女方仍屬于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可以繼承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如果離婚后戶口遷移,不屬于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農戶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經營權后,每一個家庭成員都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家庭成員對承包的土地享有共同共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婦女不能同時在兩地占有承包地;二輪土地承包時,已婚婦女取得承包地,因離婚或者喪偶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給承包地的,原村應保留承包地。 離婚夫妻,雙方離婚后,雙方達成了承包地分割協議,兩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