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對離婚夫婦的承包地處理上,以法院判決為準,未做判決的,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1996年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夫妻雙方與其他家庭成員共同作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對夫妻雙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份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確權登記。 (二)1996年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夫妻雙方作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應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有承包主體資格的。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民法關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對承包土地經營權進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無損其經濟價值,則可按承包戶各成員的份額進行分割,同時考慮到離婚后老人贍養、子女撫養及當事人雙方身體狀況、謀生能力等具體情況,合理進行分割。有損其經濟價值的,承包土地歸一方經營,經營一方可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另一種情況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
(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應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有承包主體資格的。解除婚姻關系時,應當按照民法關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對承包土地經營權進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無損其經濟價值,則可按承包戶各成員的份額進行分割,同時考慮到離婚后老人贍養、子女撫養及當事人雙方身體狀況、謀生能力等具體情況,合理進行分割。有損其經濟價值的,承包土地歸一方經營,經營一方可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另一種情況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

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婦女不能同時在兩地占有承包地;二輪土地承包時,已婚婦女取得承包地,因離婚或者喪偶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給承包地的,原村應保留承包地。 離婚夫妻,雙方離婚后,雙方達成了承包地分割協議,兩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農戶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經營權后,每一個家庭成員都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家庭成員對承包的土地享有共同共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
雙方離婚后,當地雙方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利提出分戶或者遷出戶口,同時土地也是可以進行分割的。 首先關于戶口問題: 如果因為離婚,戶口一直在前夫的戶口本上的,想辦理分戶或者戶口遷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辦理: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原則上,繼承權是一種身價權,男女平等,離婚女人有娘家土地繼承權。不過,我國土地承包法,繼承法,以及國家政策,多有矛盾之處,各地在具體執行時,并不統一,所以,對于具體的個案,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實在無法一概而論: 一、現行的法律規定: ...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于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