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以“告知一同意”為核心的個人信息的處理規則,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應當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個人告知。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前的告知事項有以下4項:
1、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和聯系方式;
可以是平臺運營主體名稱或者服務提供者的全稱、客服電話或者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郵箱。通過制定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的方式告知此項的,處理規則應當公開,并且便于查閱和保存。
2、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的個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
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遵循正當、合法、必要的原則,按照隱私政策中所述的目的收集個人信息,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和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個人信息的保存期限應當為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時間。
3、個人行使本法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
當有個人信息相關問題或其他的投訴、建議,可以與服務平臺聯系,平臺應當盡快審核所涉及內容,一般情況下,個人信息處理者于15個工作日內進行回復:如果對回復不滿意,特別是個人信息處理行為損害了個人的合法權益,還可以向網信辦、公安及工商等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提起訴訟維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告知的其他事項。
本項為兜底性規定。
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前,應當遵循目的明確、最小必要的原則告知個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將變更部分告知個人。10月10日,王思聰在微博發文稱,自己的大眾點評賬戶被別人改綁手機號,導致無法登錄,并直言國家數據安全法實施后相關平臺“依舊我行我素”。當晚,大眾點評官博在王思聰的評論區道歉,表示相關賬號第一時間內予以保護性凍結,相關問題的核查已有初步信息,將“私信”與王思聰溝通。相關網絡安全、個人信息安全細節尚在核查之中,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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