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務市場找來保姆
▌保姆找來律師簽訂遺囑協議
▌保姆與老人子女對簿公堂
▌法官解讀
遺贈扶養協議是我國繼承法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其目的主要在于使那些沒有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無法實際履行贍養義務的孤寡老人以及無獨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一般來說,遺贈扶養協議的遺贈人主要分為兩類:一是沒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獨立生活存在困難而需要他人照顧的老人。二是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鰥寡孤獨的“五保戶”老人。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的區別: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在遺贈方和扶養方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能成立。遺贈扶養協議是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切實履行,任何一方要變更或者解除,必須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遺囑是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法律效力,遺囑人不僅可以單方面訂立遺囑,而且還可以隨時變更遺囑的內容,或者撤銷原遺囑,另立新遺囑。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的區別: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的、相互附有條件的,堅持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而遺贈則是遺贈人生前以遺囑的形式將財產在其死亡后贈與給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行為,對受遺贈人則沒有義務要求。
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從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后是法定繼承。
代書遺囑是最常見的遺囑之一,卻也是最易出現糾紛的遺囑之一。 代書遺囑,為何糾紛頻現? 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作出的處分自己財產及安排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后才發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規定,公民可以自己書寫遺囑,也可以請別人代為書寫,即...
南京一位吳老先生在生前與保姆孫某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由保姆負責自己的生養死葬并承諾在去世后將自己名下一套價值200余萬的房產贈與保姆。吳老先生過世后,保姆孫某要求繼承房產,與吳老先生的子女發生糾紛,孫某一紙訴狀將吳老先生的三個子女吳某、...
目前我國公民臨終計劃的意識剛剛萌發,及時訂立遺囑的理念尚未普及,加之財產狀況的復雜性及多元化,近幾年遺囑繼承糾紛呈逐年遞增之勢。讓我們來看看十起典型案例。案例1:口頭遺囑是非多 沒有證人不認可 案情:王女士與李先生育有三子,1989年李先...
摘自中國法院網 作者: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很多老年人往往因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對法律不夠了解或疾病等,選擇他人代書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而法律對代書遺囑的內容...
來源:上海一中法院;作者:楊斯空 翟宣任導讀:為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裁判品質,進一步促進類案價值取向和適法統一,實現司法公正,上海一中院探索類案裁判方法總結工作機制,通過對各類案件中普遍性、趨勢性的問題進行總結,將法官的優秀審判經...
摘要: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分個人財產。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開始選擇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處分自己的財產,以免給兒女留下隱患。可是,實踐中,由于老年人年事已高,又大多對法律規定不甚了解,請他人代書遺囑的過程中...
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呢?生活中又有哪些遺囑是無效的呢? 近日,某法院在審理一起遺囑糾紛案件中,最后認定遺囑無效。作為原告的李某欲哭無淚,原本幾千萬的遺產可以歸原告,但現在卻要與其它繼承人一起平分。原來李某的父親在生前對李某寵愛有加,在...
在司法實踐中,一些涉及代書遺囑的繼承糾紛案件,存在大量代書遺囑無法認定的情況。海淀法院法官對三種常見的代書遺囑無效情形作出提示。 情形一:立遺囑人不簽字 蘇某的老伴過世多年,去年10月,蘇某去世留下一套房屋。蘇某的兒子也已去世,而蘇...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房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房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房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遺囑的形式】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
【案情簡介】家住陜西的黃女士最近碰上了一件令她無比頭痛的事情。17年前的6月3日,非農村戶口的黃女士以7萬元的價格購買了某村村民趙某的房屋,為了規避法律法規的監管,黃女士和趙某簽訂了一份虛假的抵債合同,合同約定:因趙某無法歸還黃女士先期的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