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按照審計的內容、審計的時間、被審計單位的性質,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成如下幾類: 1.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審計的內容,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 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經濟責任人完成其承擔的承包目標、租賃目標、任期目標等目標責任情況進行的審計。 2.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
因此,寫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環。本文從主題、結構、材料、語言等四要素出發,就如何寫好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作一些探討。 主題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主題是:經濟責任,即責任人對其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的責任。寫作的特點是:由事及人,即把審計的結果人格化。撰寫的思路應該是:緊扣經濟,突出責任。在動筆時,一般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進行構思布局,集中體現主題。 (-)要從真實性方面入手,圍繞責任人所在單位的財......
一、基本分析法 這類審計方法,主要運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行政事業單位的特點是:承擔著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責,或者擔負一定社會公益的職能。經費全部或絕大部分由財政供給,有一部分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各單位的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實行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 基本分析法,就是要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以上特點,首先了解單位的人員編制情況,結合人員編制情況,分析經費中人員經費是否合理。其次是了解單位的行政職能和管轄范圍,對比分析公務費開支的合理性。第三是了解維持行政......
一、審查資產的完整性,保證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1.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按照規定,法定資本金是不能隨意抽調的,其款額應當穩定。但是如果企業發生虧損時,企業不存在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就會使虧損的數額沖抵資本金而不能保值;如果企業嚴重虧損、資不抵債,資本金全部變現還不能償還債務時,只能宣告破產。因此,作為經營者,首要責任是防止虧損,保證投資者投入資本保值,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實現盈利和積累,具體體現為擁有法定數額的盈余公積金,充裕的未分配利潤,或以公積金轉增資本金,使資本得到增值。審計機關在進行經濟......

什么是審計目標 一般來說,各類審計目標都必須滿足其服務領域的特殊需要,無論是國家審計、內部審計還是社會審計,它們都具有各自相對獨立的審計目標。審計目標的確定,除受審計對象的制約以外,還取決于審計社會屬性、審計基本職能和審計授權者或委托者對審...
根據《審計法實施條例》第41條有關內容規定,審計評價工作主要由審計機關進行,對被審計單位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的,不論其情節輕重、是否應作出處罰決定,均要對審計事項做出評價,以此作為出具審計意見書的依據。 審計意見書內容包括...
一、任-中*計與離任審計相比更具獨特的優勢 (一)任-中*計時效性更強,可避免干部帶病提拔。 從時間上看,任-中*計能更早地發現問題。有的領導的違規違法問題貫穿于整個任期中,早一點發現,就更多地減少損失。如果等到離任審計時發現,可能有些錯...
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審計組長除對審計組工作全面負責外,應十分注意協調處理審計中各方面的事項,對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派出的審計機關領導請示匯報,按照審計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項目審計,合理確定審計組人員分工,審核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方法有哪些(1)業績比較法,包括縱向比較法(即上任時與離任時業績比較法或先確定比較基期再將比較期與之對比的方法)和橫向比較法(即將相關業績與同行業一般狀況進行比較的方法)。(2)量化指標法,即運用能夠反映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
(二)審計機關名稱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字體為長城小標宋體1號加粗;審計報告的字體為長城小標宋體初號加粗;編號的字體為楷體3號;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項目的字體為宋體3號加粗,其內容為楷體3號。 審計機關名稱、審計報告、文書編號水平位置均居中...
原發布者:笑靨春殘花落 威海市審計局關于**(單位)**同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報告?威海市委組織部:根據你部威組審字[**]第**號通知要求,我局組成**人審計組,自**年*月**日至*月**日,對(**)單位原局長**同志任期經濟責任...
1.經濟體制變革的影響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與發展,社會經濟成份開始發生變化,除國有企業以外,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紛紛登上社會舞臺,使得受托經濟責任普遍存在。這是我國獨立審計得以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原因。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政企不分,責權利不...
一、《審計法》的立法缺陷 1.國家審計權力和法律責任不對稱。《審計法》賦予了審計機關很大的權力,由其代表國家行使審計監督權,行政性較強,但卻沒有賦予其足夠的法律責任。《審計法》第六章的法律責任從第41條到48條規定了被審計單位的法律責任,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