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擔保物權,是指以擔保債務的清償為目的,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權利作為擔保物,在債務人不清償到期債務或者出現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就擔保物權的交換價值所享有的優先受償的他物權。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擔保物權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擔保物權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擔保物權的設立,是為了保證主債務的履行,使得債權人對于擔保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它是對主債權效力的加強和補充。第二,擔保物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權利。第三,擔保物權以支配擔保物的價值為內容,屬于物權的一種,與一般......
一、擔保物權包括哪些 (一)以擔保物權的主要效力為標準,可以分為留置性擔保物權與優先清償性擔保物權。 留置性擔保物權是以留置標的物,迫使債務人清償債務為其主要效力的擔保物權,如留置權和質權;留置權性擔保物權,因權利人需要占有標的物,導致債務人不能使用、收益標的物,所以企業融資一般不采取這種方式。優先清償性擔保物權是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以確保優先清償為其主要效力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優先清償性擔保物權是以標的物的交換價值作為優先清償債務的保障,不將標的物的占有移轉給......
擔保物權是以確保債務履行為目的,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所設定的一種他物權。根據我國《擔保法》,擔保物權一般分為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抵押權: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占有地將自己的特定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務人有權從該抵押財產的價值中優先受清償的權利。 質權:又稱質押,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指債權人因合同關系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期......

一、法律規定 我國關于擔保物權實現方式的規定主要體現在《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和《民事訴訟法》之中。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實現。通過訴訟的方...
一、實現擔保物權的申請費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程序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所設定的一項新的法律制度,但規范該制度的法律條文過于原則,對申請的條件、主體及審查(審理)方式未能明確規定。雖然該程序屬特別程序,2007年國務院頒布的《訴...
一、什么是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債的形式發生的公民、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保障債尤其是合同之...
擔保物權是什么意思 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債的形式發生的公民、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保障債尤其是合同之...
一、擔保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擔保物權的主要內容或權能是: a、對擔保物的期待處分權。無論擔保物權人是否占有擔保物,擔保物的處分權只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方能行使。 b、對擔保物變價的優先受償權。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擔保物權人可處分擔保...
1.人的擔保 人的擔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保證債的履行的擔保方式。人的擔保即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以自己的信用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保證也是一種債的關系,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請求保證人履行。可見,保證是通過保證人對債務人債務的...
擔保物權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依法取得擔保物之變價價值(交換價值)為內容,而不象一般物權以對物之實際支配、使用、收益為內容,故擔保物權具有價值權的屬性。擔保物權的價值權性,決定了擔保物須具有流通性、擔保物或其交換價值須具有特定性,也決...
擔保物權人是指第三人為了保證自己的債務的履行,將自己財產設定擔保,當債務不能履行的時候,享有該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的個人。 1、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