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46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均屬于投標人串通投標報價:
1.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降低投標報價;考試大論壇
2.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
3.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
4.投標人之間其他串通投標報價行為。
(二)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47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均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撤價;
2.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3.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
4.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
5.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三)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招標投標法》第32條第3款規(guī)定:"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投標人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是嚴重違背招標投標法基本原則的違法行為,對其他投標人是不公平的。投標人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的法律后果是中標無效,有關責任人和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四)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招標投標法》第33條規(guī)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在這里,所謂"成本",應指投標人的個別成本,該成本是根據投標人的企業(yè)定額測定的成本。如果投標人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時,將很難保證建設工程的安全和質量。考試大論壇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認為低于成本銷售商品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這個思想與《招標投標法》的思想是一致的。考試大論壇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44條規(guī)定:"最低投標價不得低于成本。"則在《招標投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建起了一個橋梁,進一步確認了低于成本競標的違法性。
(五)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招標投標法》第33條規(guī)定,"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48條規(guī)定,以他人名義投標是指投標人掛靠其他施工單位,或從其他單位通過轉讓或租借的方式獲取資格或資質證書,或者由其他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或簽字等行為。
七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屬于這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有: (1)假冒他人注冊商標。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
焦點一:哪一個部門執(zhí)法? 事發(fā)后,在政府協調會上,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應執(zhí)行《招標投標法》,由建筑行政部門管轄。理由是,一是《招標投標法》調整范圍相對于《反不正當競爭法》而言,是特別法。二是《招標投標法》于2000年1月1日實施,《...
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包括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
從歷屆考試試題看,本法的重點非常突出。命題的范圍集中于法典的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說,本章的每一個條文(第5—15條)都被考過一次或一次以上,個別法條甚至已被考過四次以上,而且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考試重點永遠在這11條當中。對于本法的重點條...
從歷屆考試試題看,本法的重點非常突出。命題的范圍集中于法典的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說,本章的每一個條文(第5—15條)都被考過一次或一次以上,個別法條甚至已被考過四次以上,而且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考試重點永遠在這11條當中。對于本法的重點條...
在進行招標采購的過程中,有時會發(fā)生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情況,此種行為違背了政府進行招標采購的初衷,也損害到國家、公共利益及其他供應商的合法利益。《政府采購法》第72條明確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與供...
1.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11類不正當競爭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guī)定了一些,但一般不說11種,我盡量列出來吧:1、混淆行為第五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
1.建筑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有哪些 ①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1.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價格競爭是經營者之間進行市場競爭的重要的方式和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是經營者消除或限制價格競爭的經濟行為,是一種直接利用價格進行的不正當價格競爭行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