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持票人票據權利是完全的金錢性雙重請求權
完全的金錢性是指票據權利只能是金錢權利。它不同于普通債權,是一種特殊的債權。
其特殊性表現在:
(1)普通債權的標的既可以是財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還可發生標的轉換現象
2;票據權利的標的只能是金錢,而且只能以票面金額之給付為標的,不能有任何變通。
(2)票據權利為無因金錢債權,權利人享有票據權利只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至于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權利人既無說明的義務,票據債務人也無審查的權利,而必須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此外,票據權利的無因性還表現在,票據權利的轉讓與一般民事權利的轉讓不同,票據權利轉讓時,不必通知債務人即可生效,而民事權利轉讓時,債權人必須將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才對債務人生效。
(3)普通金錢債權僅有一次請求權,而票據金錢債權卻有二次請求權,當第一次請求權即付款請求權未能實現時,持票人還可以行使第二次請求權即追索權。
(二)票據權利是固定性的權利
票據權利的固定性是指票據權利的內容從出票人簽發票據并交付持票人起,持票人的票據權利就以票據所記載的文義為準。對于票據的記載金額不得擴大或縮小,否則票據行為的前手與后手之間,將無法負連帶責任。
(三)持票人票據權利是單一性的權利
對同一票據來說,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票據權利。票據權利的單一性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一票一主,即一個票據只能有一個持有人,但該持有人可以是共有人;
(2)是同一票據上的權利不能分割。如票據權利不能為部分轉讓,不能同時轉讓給兩個以上的被背書人等。
(一)持票人票據權利是完全的金錢性雙重請求權完全的金錢性是指票據權利只能是金錢權利。它不同于普通債權,是一種特殊的債權。其特殊性表現在:(1)普通債權的標的既可以是財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還可發生標的轉換現象2;票據權利的...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
1.完全的金錢性是指票據權利只能是金錢權利。它不同于普通債權,是一種特殊的債權。其特殊性表現在:(1)普通債權的標的既可以是財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還可發生標的轉換現象2;票據權利的標的只能是金錢,而且只能以票面金額之給付...
票據時效(Agingnotes),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廣義票據時效相應地也應包括行使票據權利的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
持票人權利的概念早在1882年《英國票據法》就已被提出,該法第39條專門作出了持票人權利與權力的相關規定。我國票據法至今尚未提出持票人權利的概念,但在票據訴訟當中,不乏涉及持票人權利之糾紛,在審判實務中,法官也亟待完善的持票人權利體系來指導...
票據的無因性是由票據的流通性這一最基本特性所決定的,其涵義為:當票據設立或成立后具有獨立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而與產生或轉讓其票據的原因關系相分離,即票據權利與票據原因嚴格分離,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須證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的無因性表現為...
所謂合法占有票據指的是依票據法規定的行為而取得的,通常是善意、無重大過失的、支付對價地取得票據。證明流通票據的合法票據權利人的方法,就是背書的連續。背書連續是指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只有背書連續的票...
一、什么是票據抗辯 票據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對于票據債權人提出某種合法的事由而拒絕履行其義務的行為。通俗地講就是債務人以合法的理由拒絕支付票款。票據的抗辯分為對物抗辯和對人抗辯兩種。 1.對物抗辯 所謂對物抗辯,是指基于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