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合同是現代行政法上較為新型且重要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合同它引進了公民參與國家行政的新途徑,通過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積極的權利方式而不僅僅是負擔義務直接參與實施行政職能特別是經濟職能;行政合同的廣泛使用,將會減低行政機關對個人進行單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協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義務,便于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贊同,從而減少因雙方利益和目的的差異而帶來的對立性,有利于化解矛盾,創造和諧社會。
行政優益權是國家為確保行政主體有效地行使職權,切實地履行職責,圓滿地實現公共利益的目標,而以法律法規等形式賦予行政主體享有各種職務上或物質上優益條件的資格。行政優先權和行政受益權組合構成行政優益權。
《行政法》中的行政優益權:行政機關在行政合同中所享有的較行政相對人優先的權利,依法選擇合同相對方的權利、對合同履行的指揮權和監督權、單方面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權利、制裁權。
所謂行政優先權,是指國家為保障行政主體有效地行使行政職權而賦予行政主體許多職務上的優先條件,即行政權與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的權利在同一領域或同一范圍內相遇時,行政權具有優先行使和實現的效力。行政優先權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先行處置權,在現代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原則得以廣泛確立,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實施行政行為,都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獲得社會協助權,行政主體享有獲得社會協助權,即行政主體在從事緊急公務時,有關組織或個人有協助執行或提供方便的強制性義務,違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行政行為的推定有效,為了保障行政秩序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行政法律規范承認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即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只要未被有權機關正式撤銷,即使違法或不當,也被推定為有效。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只要沒有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原則上不停止該行政行為的執行。
所謂行政受益權,是指行政主體享受國家所提供的各種物質優益條件,如財政經費、辦公條件、交通工具等。
【裁判要旨】1.行政協議的行政主體方享有一定的行政優益權。行政協議雖然與行政機關單方作出的行政行為一樣,都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但與單方行政行為不同的是,它是一種雙方行為,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通過平等協商,以協議方式設立、變...
關于行政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行政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生效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關于行政合同的無效,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合同無效;行政機關超越法定職權訂立的行政合同應當無效;依據無效的具...
一、行政合同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 (一)、行政合同屬于一種雙方的行政行為.此行政行為的特殊性表現在,行政機關在執行公務時需要與相對方協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后,才能實施相應行為。 行政合同是雙務法律行為,具有民事合同的大部分特點;具體行政行...
1、行政合同的當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體,享有行政權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了實現行政管理目標而簽訂的,因此,當事人中必有一方主體是行政主體。沒有行政主體的參加,不能稱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須有行政機關參加并不意味著凡有行政機關的合同都是行政...
1.行政合同的當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體,享有行政權力。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了實現行政管理目標而簽訂的,因此,當事人中必有一方主體是行政主體。沒有行政主體的參加,不能稱為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必須有行政機關參加并不意味著凡有行政機關的合同都是行政...
行政合同不能簡單地適用《合同法》 行政合同有著私法契約的精神,這點不再贅述。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卻不能因為其合同屬性,就簡單地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通過對民事合同與行政合同的法律關系比較來分析其中的原委: (一)合同主體地位的不同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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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協議無效原因消除,協議還有效嗎行政協議糾紛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協議無效的原因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行政協議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 行政協議存在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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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不能簡單地適用《合同法》 行政合同有著私法契約的精神,這點不再贅述。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卻不能因為其合同屬性,就簡單地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通過對民事合同與行政合同的法律關系比較來分析其中的原委: (一)合同主體地位的不同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