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8年11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11月28日 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生二胎8種情況許可 7種情況嚴禁 廣東省人大日前修訂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條例》中計生獎勵將從城鎮退休職工擴展到所有城鎮居民,并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8年11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11月28日 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生二胎8種情況許可 7種情況嚴禁 廣東省人大日前修訂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條例》中計生獎勵將從城鎮退休職工擴展到所有城鎮居民,并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
1.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七條 提倡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對確有實際困難或者特殊情況的夫妻可以允許有間隔地再生育一個子女,但無論什么情況都不準生育第三個子女。第八條 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以按計劃安排:(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二)經市(地)級以上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三)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了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申請生育的;(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五)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

1.關于化工廠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于化工廠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3.14)整體適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整體適用。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山東在計劃生育上對少數民族的優惠政策是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可以生育二胎,沒有其他的特殊政策。你提供的信息太少,請直接參看《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原文: 第十九條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的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發展中醫藥學,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和中醫藥教育、科研、對外交流以及中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
1.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征收管理,規范土地征收程序,維護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
1.求化工企業需要的各類(安全、環保、衛生等)法律法規清單 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清單: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3.14)整體適用。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整體適用。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
1.什么情況下是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可以參考《新計生條例2016最新規定》: 伴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為與新法規定相適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
1.有關工廠的環保節能方面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1.求化工企業需要的各類(安全、環保、衛生等)法律法規清單 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清單: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3.14)整體適用。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12.26)整體適用。3.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