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是什么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有女職工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制度,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防止職業危害,并確定專人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
企業女職工退休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
企業女職工退休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

三期是女員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稱,這個稱謂不怎么規范,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簡稱。雖然法律明文規定了對三期女職工的勞動保護條款,但是,實踐中針對三期內女職工工資待遇、生育待遇、加班安排、勞動合同解除等問題,由于用人單位處理不當,損害了女職...
企業女職工退休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
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干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女職...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統稱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統稱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
第一條 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統稱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
第一條 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統稱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
《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一、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1.礦山井下作業; 2.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3.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 二、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1.冷水作業...
《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一、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1.礦山井下作業; 2.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3.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 二、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1.冷水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9號)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已經1988年6月28日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 鵬 《女職工勞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