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在用餐期間摔傷飯店應承擔賠償責任嗎
消費者在用餐期間摔傷,飯店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經營者有在合理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沒有盡到該義務,導致消費者人身財產受損害的,經營者負有賠償責任。
飯店的賠償范圍應包括:醫療費、治療期間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須的生活費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四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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