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環境壁壘、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維護人類健康為由,通過立法和制訂強制性的技術法規,對國外商品進行準入限制的貿易措施。它主要通過技術標準、衛生檢疫標準、商品包裝和標簽等規定來強制性實施,其內容涉及產品研制、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等整個過程有無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綠色貿易壁壘始于20世紀80年代,近年來大有盛行趨勢。
綠色貿易壁壘作為一種非關稅壁壘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90年代開始興起于各國,其實質上是發達國家借環境保護之名,依賴其技術和環保水平,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的技術、環境標準,將發展中國家的一些商品拒之門外。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浙江的外貿出口再創佳績。然而,出口持續快速增長的背后,卻潛伏著一個巨大的隱患——國際貿易壁壘。浙江是一個出口大省,出口產品中勞動密集型產品占較大份額,技術水平低,出口市場過于集中,各類企業又盲目擴大出口,導致浙江成為了我國面臨綠色貿易壁壘最多的省份之一。因此,面對日益增多的綠色貿易壁壘,浙江企業需要積極思考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對策以減少損失。
一、綠色貿易壁壘興起的原因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是指進口國以保護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以及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為由,對來自國外的產品實施苛刻的標準,以限制甚至禁止進口的手段和措施。綠色貿易壁壘形成和發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 世界環境的惡化引起人類價值觀念的變化。
隨著工業化的加速,世界經濟的高速增長,資源和環境的破壞和污染變得日益突出,如氣候變暖、臭氧層破壞、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人們的思維方式,消費行為和價值觀念都發生了變化,注重生活質量、營造綠色文明的新的價值觀念超越了狹隘的人類中心論;對不污染環境、人體健康無害的綠色產品的需求日益增長。發達國家消費者綠色價值觀的形成,對綠色產品的需求偏好,也為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形成提供了條件和機遇。
(二)、 傳統的非關稅壁壘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
各國為使本國的“幼稚”產業得到發展,“夕陽”產業減緩衰退,使具有規模經濟的產業獲取超額利潤,都沒有放棄過貿易保護。但是,隨著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的運行,隨著關稅不斷降低,非關稅壁壘受到更多的限制,傳統的貿易壁壘的運用空間也越來越小。在此種情況下,發達國家為了其自身的利益,開始尋求新的貿易保護措施。綠色貿易壁壘應運而生,成為在各國發展最快的一種貿易壁壘。
(三)、 各種綠色組織的存在及其政治影響
早在70年代,美國成立了兩個青少年環保組織,發起了保護地球生態平衡的“地球日”活動。此后,各國綠色組織紛紛成立。這些綠色組織及綠色政黨的不斷涌現,逐漸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他們的言論和行動直接影響到政府的政策和有關政黨及其領導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許多政黨開始把環境保護政策納入自己的政策體系,使環境問題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經濟和貿易領域。同時,發達國家的政府也受到國內有關產品生產商的壓力,一同促進了綠色貿易壁壘的形成。
(四)、 各國環境標準的差異
由于各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進行環境保護的能力和對環境質量的需求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各種環境問題在不同的國家的嚴重程度也不盡相同,由此決定了不同國家的環境標準參差不齊,難以協調。環境標準的不同,導致企業環保費用內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響到產品的生產成本,而生產成本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影響到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的穩定性。因此,環境標準問題就成為各國廣泛關注的一個國際性問題。
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的經濟發展,社會生產力和環境保護的意識遠遠高于發展中國家。雖然發達國家環境標準的規定和實施非常嚴格,但對其產品競爭力的影響卻微乎其微;而對于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卻產生巨大的沖擊。因此為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的進口, 發達國家設置綠色貿易壁壘提供了借口,從而達到貿易保護的作用。
(五)、 現行國際貿易規則和協定不完善、缺乏約束力
貿易和環境問題是一個極為復雜且十分敏感的問題。長期以來各國從各自的經濟利益出發,以求在與貿易有關的環境標準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雖經過許多探討和談判,但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由此產生的有關貿易規則含義較寬, 含糊,甚至處于兩可之間。并且這些規定的彈性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術語的含義非常不明確,例如,“武斷”、“不合理”、“變相限制”、“所必須的措施”等等,都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這就為各締約方以環境保護為名,實施綠色貿易壁壘提供了合法的借口。
二、綠色貿易壁壘的基本特征
(一)、名義上的合理性
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保護世界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行貿易限制和制裁措施之實?,F代社會人們對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會很自然地關注環境問題,對于那些可能對環境和健康帶來危害的商品和服務表現出了高度敏感性。綠色貿易壁壘正是抓住了這一共同心理,使貿易保護在名義上和提法上有了合理性的巧妙性。
(二)、形式的合法性
綠色貿易壁壘雖然屬于非關稅壁壘的范疇,但其不同之處在于絕大部分的非關稅壁壘不是通過公開立法來加以規定和實施的,而綠色貿易壁壘措施則是以一系列國際國內公開立法作為依據和基礎。7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通過有關國際組織及國際會議先后制定了許多多邊國際環保協議、規則。它們在形成國際環保習慣法以及在對國際貿易造成沖擊和影響方面,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三)、保護內容的廣泛性
綠色壁壘保護的內容十分廣泛,它不僅涉及到與資源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有關的許多商品在生產和銷售方面的規定和限制。而且對那些需達到一定的安全、衛生、防污、等標準的工業制成品亦產生巨大壓力,因此對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挑戰性。同時,由于綠色貿易壁壘保護措施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體實施和操作時,也很容易被某些發達國家用來對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隨心所欲地加以刁難和抵制。
(四)、保護方式的隱蔽性
與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如進口數量與配額等相比,綠色保護壁壘具有更多的隱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額和許可證管理措施那樣,明顯地帶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視性,不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之上的各種檢驗標準不僅極為嚴格,而且煩瑣復雜,使出口國難以應付和適應。例如,1995年4月國際標準化組織開展實施“國際環境監察標準制度”,許多國家利用此標準限制和拒絕產品進口。
(五)、較強的技術性。
即對產品的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的鑒定都包括較多的技術性成分。
三、綠色貿易壁壘的主要形式和制度安排
在新的一輪貿易保護主義運動中,發達國家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先后出臺了各種環保法規標準、綠色標志等創新的制度安排,以期達到抑制負外部性的輸入和保護國內經濟的目的。(一)、環境附加稅
是發達國家保護環境、限制進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進口產品征收進口附加稅,或者限制、禁止進口,甚至實行貿易制裁。例如美國對原油和某些進口石油化工制品課征的進口附加稅的稅率比國內同類產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國環保署規定在美國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質必須低于一定水平,國內生產商可逐步達到有關標準,而進口汽油必須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達到,否則禁止進口。
(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
是由政府部門或公共、私人團體依據一定的環境標準頒發的圖形標簽,印制或粘貼在合格的商品及包裝上,用以表明該產品不僅質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從生產到使用以及處理全過程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無害或危害極少,有利于資源的再生產和利用。取得了環境標志意味著取得了進入實施環境標志制度國家市場的“通行證”。但由于認證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標準嚴格,增加了外國廠商的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成為其他國家產品進入一國市場的環境壁壘。自德國于1978年第一個實施環境標志制度“藍天使”計劃以來,環境標志制度發展極為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施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環境選擇方案”,日本的“生態標志”,歐盟的“歐洲環境標志”等。
(三)、產品加工標準制度。
產品的標準是指針對有形產品在使用時能成功滿足用戶需要程度標準下作出的強制性規范。發達國家往往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而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環保技術標準都是根據本國的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但靠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力量很難達到這些嚴格的環保標準,這就導致了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90年代以來,國際標準化組織實施了《國際環境監察標準制度》,要求企業產品達到ISO9000系列質量標準體系,1995年開始又推行了ISO14000環境管理系統,要求產品從生產前到制造、銷售、使用以及最后的處理都要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而其他的國際性組織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產品品質方面統一規范。
(四)、綠色包裝和標簽制度
綠色包裝指能節約能源、減少廢棄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發達國家制定了各種法規,以規范包裝材料市場。如德國于1992年公布《德國包裝廢棄物處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發布并強制推行《回收條例》、《廢棄物清除條例修正案》,美國也規定了廢棄物處理的各項程序。這些“綠色包裝”法規有利于環境保護,但同時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為這些國家制造“綠色壁壘”提供了借口。
(五)、綠色衛生檢疫制度
為保護國內消費者的利益,滿足對此商品健康、安全等隱性需求,各國海關、商檢機構都制定了不同的衛生檢疫制度,對進口商品的品質進行檢測和鑒定。發達國家往往把海關的衛生檢疫制度作為控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重要工具。他們對食品、藥品的衛生指標十分敏感, 如食品的安全衛生指標、農藥殘留、放射性殘留、重金屬含量、細菌含量等指標的要求極為苛刻。
(六)、綠色補貼制度
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各國政府采取干預政策,將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將嚴重污染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造成發展中國家環境成本上升。而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大多無力承擔環境治理的費用,政府有時不得不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按世貿組織修改后的國際補貼與反補貼規則,這類補貼屬于不可申訴補貼范圍,因而為越來越多的國家所采用。
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有其歷史必然性。從產生形成來看有4個明顯的特點:
合理性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已成為全球廣泛的共識,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際社會已制定了150多個環境與資源保護條約。在這種情況下,以美、歐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要求進行綠色貿易顯然是合理的。
合法性綠色壁壘本身就是某些國家國內法的一部分,這里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它符合國際多邊貿易條約的規定。國際貿易不僅是一種商業行為,而且是一種法律行為,貿易雙方都要認真地履行有關法律。國際貿易中適用的法律有:國內法、國際貿易慣例和國際條約。目前世界上最重要、最有權威、最有普遍性的國際多邊貿易條約是GATT和WTO兩個文件。GATT第20條,授予了各國“環保例外權”;WTO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前言中也規定了“不能阻止任何成員方按其認為合適的水平采取諸如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以及保護環境所必須的措施”。由此可見,發達國家采取的嚴格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從法律的角度看,一般是無可非議的。
民眾性世界上任何一項法律措施,要是得不到民眾的廣泛支持是不可能長久的。近代的工業文明帶來的環境惡化大家感同身受,也深受其害,各國民眾都十分支持本國政府采取的各種綠色貿易壁壘的措施,因此,有其廣泛的民眾基礎。
半透明性用關稅壁壘來限制進口,就是提高關稅稅率,而關稅稅率必須事先在《海關稅則》中公布,毫無隱蔽可言,是透明的。而綠色壁壘基于健康、環保的考慮,對食品等安全衛生不斷地提出新標準,對商品生產加工等不斷地推出新規定。各個國家在不同時期,雖然會公布不同的規定和標準,但這些規定、標準的增加和改變卻具有許多不確定性。它既能以正常海關檢驗要求的名義出現,又可隨時借用有關行政法規和法令條例,使之巧妙地隱蔽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使出口企業在短期內很難適應,并常因違反規定標準而遭到禁銷或退貨。
http://www.qx100.com.cn/swzn/html/20041210/2005888105.html
加入世貿組織后,眾多的國內企業將目光投向了海外市場。但隨著關稅壁壘的不斷降低,一種過去我們未曾接觸過的非關稅壁壘--綠色壁壘在國際貿易中不斷蔓延。專家認為,綠色壁壘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是廣泛性。可以說,綠色壁壘幾乎涉及所有的產品。
二是相對性。在發達國家之間,環保技術水平比較接近,它們之間的貿易因環保問題導致的糾紛較少。而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發達國家較高的環境標準和相應的管理措施,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往往是一道道難以逾越的綠色壁壘。
三是時效性。綠色壁壘一般只在某一段時間內有效,當出口商采取一系列的綠色措施后,產品能滿足進口國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綠色壁壘就被克服。
四是難以區分措施合理性。實施綠色壁壘不外乎如下兩個目的: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的安全和保護本國的市場。即使是因為第二個目的,通常也宣稱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或人類的健康、動植物的安全,從而使綠色壁壘極具隱蔽性,合理性和歧視性難分。
五是推動技術進步的作用。嚴格的環境標準與環境要求是綠色壁壘的主要內涵,沖破壁壘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的進步,有時還要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因此可能起到推動技術進步的作用。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合理性應對措施
一、綠色貿易壁壘概念的正確解讀
對于綠色貿易壁壘概念的界定,學界目前尚無共識。有人認為所謂綠色貿易壁壘,是指一種以保護有限資源、環境和人民健康為名,通過蓄意制定一系列苛求的環保標準,對來自國外的產品或服務加以限制,在世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進程中,隨著傳統貿易壁壘的逐步弱化,綠色貿易壁壘正在迅速成為一種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已經越來越成為有些國家國際貿易政策措施的一部分。有人認為綠色壁壘是指進口國為保護生態環境、人類及動植物健康,通過制定一系列技術性標準和法規,......
摘要:
當前,世界貿易中出現了一種新動向:一些發達國家經過制訂高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質量標準來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即以高環境標準準入條件作為限制進口的手段,從而使傳統的貿易壁壘逐步演變成環境壁壘,成為綠色貿易壁壘。本文在認識和弄清綠色壁壘實質的基礎上,對綠色壁壘產生的原因,發展態勢,以及對我國經濟的影響進行了比較深入的分析,結合綠色壁壘對企業出口品質影響,以積極的態度進行研究,并提出一些突破綠色壁壘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綠色壁壘國際貿易政策對策
一、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及發展態勢分析
綠色壁壘......
這類壁壘大量的以技術面目出現,披上合法外衣,但這是字面上的、表面上的技術,實際上屬于人為的、技巧性的,而不是實質上的、自然科學意義上的技術。
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是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那些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根據世貿組織《技術性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