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釋[2005]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
最高法院公報案例:李維祥訴李格梅繼承權糾紛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2/2009年|總第158期|第37—39頁裁判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本質特征是以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家庭為單位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家庭承包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農戶家庭,而不屬于某一個家庭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于個人財產,故不發生繼承問題......
已經去世的老人的農村承包地占地補償款,其他盡贍養義務的三個子女是有權分配的。 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個人承包應得收益可以繼承。而征地補償款是國家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補償給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又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給喪失承包地的承包農戶家庭,用于對失去土地農戶的預期損失補償及安置,以保障失地農戶將來的生產生活。 因此,征地補償款從性質上不屬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遺產范圍。 繼承權的實現,亦稱為繼承權的兌現,指繼承人依法取得繼承權后,根據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的法律后果。 繼承權的......

目前,法律暫無關于農村機動地發包的程序性規定,但是土地承包一般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這是進行土地承包的第一步。之所以強調承包小組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選舉產生,主要是基于幾點考慮:一是選舉產生單...
土地互換合法嗎土地互換是不違法的,雙方需要簽訂民事合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地互換在農村普遍存在,是一...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但是,對于以家庭承包為主要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作為訴訟中的當事人,究竟是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的自然人還是應當是自然人所代表的承包經營戶?如張三訴中楊家灣村民委員會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張三是否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筆者認為,張三僅僅是農戶代表人,...
但是,對于以家庭承包為主要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作為訴訟中的當事人,究竟是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的自然人還是應當是自然人所代表的承包經營戶?如張三訴中楊家灣村民委員會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張三是否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筆者認為,張三僅僅是農戶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案情】易先銀、吳開先系易德勤的父母,易先銀因早年在外工作,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1984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時,以吳開先為戶主,與家庭成員倪成英、易德勤等共同承包了習水縣土城鎮青春村的2.2畝土地。1996年,易德勤因結婚將戶口遷入習水縣民化...
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的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承包的,對此該法第十五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
來源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一、二輪土地承包期內,農戶家庭成員中有考人國家公務員或農轉非的,發包方能否收回其承包地?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