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侵犯的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是他人用于集資獲利所交付的集資款,既可以表現為資金,又可以表現為財物;后罪的對象則是公眾的存款,它只能表現為金錢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獲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現。 2、犯罪客觀行為的表現方式不同。本罪是以詐騙的方法高利放貸等生產或服務的經營活動。 3、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其既侵犯了國家有關集資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亦會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可后罪侵犯的客體卻是單一的,即為國家有關集資主要是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信貸管理制度。行為人出于營利之目的......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業法等法律成立的實體企業,資金的來源主要以非公開方式向少數特定機構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資人,一旦出資即成為基金的股東或者合伙人,募集資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資運用。相對于公募而言,就證券發行方法的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非法集資,是一類罪名的集合。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證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予以......
集資詐騙罪的十一種行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第二條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 第二條 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

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區別特定與特定的公眾范圍區分是關鍵。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企業未經有權批準的機構審批,向社會上不特定的公眾(或者說,是范圍比較大的公眾群體)吸收存款。而合法的民間借貸則是企業向特定范圍內相互熟悉的公民借款。...
惡意貸款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么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
一、集資詐騙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認定作者:劉為波單位:最高人民法院來源: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之刑事卷(上)非法占有目的是成立集資詐騙罪的法定要件,是區分集資詐騙罪與其他非法集資犯罪的關鍵所在,同時又是集資詐騙罪司法認定當中的難點。為此...
概念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
概念 集資詐騙罪(刑法第192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
來源:《刑法規范總整理》、悄悄法律人【現行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
此類犯罪主要涉及兩個 罪名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辯護要點總結: 1、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是民事行為,不能混淆經營投資行為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界限。此種情況又可做如下兩種區分: (一) 從民間借貸...
1、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 ...
一、借款人向20人借款寫了借條算非法集資嗎 法律意義上的金融相關活動不包括民間借貸,向20人借款不算做非法集資。若借助媒體公示于眾,籌集資金的目標為群眾,目的是非法占有,手段為詐騙,數額符合要求這些條件滿足時就可以被認定為非法集資犯罪。 ...
本金當然要歸還,利息無法保證,不超過銀行同期利息4倍,法律上還是受保護的。具體操作,入案的都是資金鏈斷裂的,能保證本金就不錯了。p2p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完備,問題平臺很多,出了問題能退個本金少之又少。如果在農村有非法集資,而我是貸款人沒有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