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何為彩禮? 彩禮的性質歷來眾說紛紜,法律和司法解釋均無明確規定,目前將其認定為附條件贈與的觀點比較普遍。
附條件的贈與,意即一方以結婚為目的一方給予對方財物,如果最終未能結婚,可視為條件不成就,給付方可請求返還。當然,我們接下來可以看到,彩禮的返還并不是那么簡單。
普通情形的贈與,根據《民法典》第658條,原則上只有在財產轉移交付之前,贈與人才可以撤銷贈與,只要交付了,贈與人無權主張返還。除非存在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
基于彩禮與贈與之間的差異,常成為爭訟焦點,被告往往以純粹贈與為由提出抗辯,主張無需返還。此時,就有必要明確哪些情況屬于彩禮,又有哪些情況屬于純粹的贈與。 二、彩禮的范圍界定 每個婚戀過程時間長短不一,但從戀愛到夫妻存在遞進階段。在戀愛期間,情侶相互饋贈的小額財物往往不以結婚為目的,一般只能認定為贈與,而不屬于彩禮;而到了開始談婚論嫁時,如何認定雙方(尤其是男方)的大額支出。接下來的幾種情況,就是針對這個階段。 1、戀愛期間贈送財物,難以認定為彩禮。 戀愛期間為表達感情而饋贈對方的小額財物,屬贈與關系,不在彩禮之列,不得請求返還。 2、交往期間,各項消費支出難以認定為彩禮。 雙方交往中消費性的支出或在雙方家庭或成員之間的交往中,通常以宴請或購置生活用品等方式,表達善意,增進感情。此時雖然發生物品或資金的轉移交付,但目的并非直接為了結婚,而僅是作為鋪墊。司法實踐往往不予認定為彩禮,不能要求返還。 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 司法解釋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即一方需提出離婚的前提下,才可要求返還締結婚姻時的彩禮。 司法解釋從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入手,對彩禮應否返還問題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在返還彩禮的具體數額和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經共同生活的特殊情形下未予以明確規定。在實踐中,各地法院處理各有不同。 實際存在的情況 針對司法解釋規定的情況,是與彩禮返還聯系最密切的兩個要素,即登記和共同生活(為方便表述,此處簡稱同居)。 經過排列組合可形成四種形態,每種形態是否可以主張返還彩禮,我們用與表示如下: 未登記、未同居() 未登記、已同居(?) 已登記、未同居() 已登記、已同居() 觀察上述四種形態,可以發現司法對彩禮的認知與同居與否存在直接關聯:只要未同居,均可返還彩禮,例如第1種與第3種形態;一旦同居,事情就比較復雜。第4種情況原則上是不能主張返還彩禮的,但若同居時間較短,則存在例外。其中,最具爭議的是第2種情況。
離婚了陪嫁錢能否退回若在登記結婚前的陪送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若在登記結婚后的陪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這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的約...
1.關于彩禮的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
彩禮返還應具備哪些條件,要求返還彩禮的條件是什么?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于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根據你所述的情形來看,你的贈予行為早已完成,婚姻關系也已成就,除非有證據證明贈予彩禮導致你生活困難,否則不可要求返還彩禮。另外, 合同法對贈與合同還規定了一些可撤銷的情形: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
針對司法解釋規定的情況,是與彩禮返還聯系最密切的兩個要素,即登記和共同生活(為方便表述,此處簡稱同居)。 一、彩禮何時需返還? 經過排列組合可形成四種形態,每種形態是否可以主張返還彩禮,我...
法定的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
彩禮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社會現象,筆者處理過大量的彩禮返還案件,處理彩禮糾紛時應當兼顧法律規定與社會風俗 我們首先必須了解彩禮的概念。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通俗的...
彩禮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社會現象,筆者處理過大量的彩禮返還案件,處理彩禮糾紛時應當兼顧法律規定與社會風俗 我們首先必須了解彩禮的概念。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通俗的...
離婚后需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于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
一、不退彩禮會被判刑嗎 在實踐中不退彩禮一般是不會判刑的,但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訴后,女方有能力退還彩禮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有可能被判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