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系證明:患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資料復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復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戶籍證明及無業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鑒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注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或節錄本。
在發生醫療事故時,患者一般會進行訴訟解決。訴訟時需要患者提供上述證據,才能有效的進行訴訟。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聊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病歷能作為醫療事故訴訟證據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能作為醫療事故訴訟證據。患者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是患者就診最原始的證據材料,由醫生記載下了患者主訴的基本情況、醫生的查體、診斷和處理意見及處方。《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機...
1、什么是醫療糾紛 所謂糾紛是指爭執不下的事情,醫療糾紛顧名思義,指因醫療發生的糾紛。狹義的醫療糾紛往往指醫療民事糾紛,即醫療合同糾紛和醫療侵權糾紛。 醫療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對醫療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及合同權利義務的爭議。醫療...
一、證據交換階段患者享有哪些權利1、患方有權得到證據副本:在證據交換階段,醫方應當將作為證據的病歷資料復印給患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系證明:患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復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
處理醫療糾紛有三大途徑:協商、行政處理、訴訟。無論采取哪種方式解決糾紛,醫患雙方都需要根據法律規定準備相應的證據。患方要及時要求復印甚至封存病歷資料,封存引起爭議的藥品等實物,保留有關就診的單據等以防個別醫療機構篡改病歷、推卸責任;醫療機構...
一、病人知情權包含哪些內容1、醫療行為知情權。患者對在醫療行為中關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診斷結果。對患者的病情輕重、痊愈的可能性)醫療措施(措施的性質、理由、內容、預期的診療效果、醫療方法對患者的侵襲范圍)醫療風險(醫療行為可能伴隨的風險、發...
醫療 醫療侵權糾紛中醫療機構的舉證責任 根據證據規則的規定,醫療侵權責任屬于過錯責任,醫療侵權糾紛實行舉證責任例置,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的關鍵事實即因果關系和過錯部分進行舉證。但證據規則所解決的只是舉證責任分配...
醫療侵權糾紛中醫療機構的舉證責任 根據證據規則的規定,醫療侵權責任屬于過錯責任,醫療侵權糾紛實行舉證責任例置,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的關鍵事實即因果關系和過錯部分進行舉證。但證據規則所解決的只是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性規定,而對醫療機構舉證的...
一、醫療機構設置基本的標準 醫療機構設置基本標準為: 1、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
對醫療鑒定不服的解決辦法有哪些不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當事人不能通過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途徑告醫學會,也不能告鑒定人。構成醫療事故,是醫療機構擔責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即使經過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如果患方認為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