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購的興起對消費者和商家也都是好消息,消費者占到了便宜,商家聚了人氣。這本來皆大歡喜的事中,卻也有不和諧的音符。有網民癡迷團購,消費無度,淪為了“團奴”;有商家規矩一籮筐,令消費者大呼上當;更有無良之人打著團購旗號招搖撞騙,卷錢就走。所以,還是要提醒大家,在“團購”這個新生兒面前,消費須理智,商家當誠信,投資也當謹慎啊。
團購攻略
1、砍價能力比較差、工作比較繁忙、對行業不了解的消費者來說,應做足功課再參加團購。例如了解某品牌的價格體系,熟悉其平日的價格,避免在團購現場沖動消費。
2、如果對所要購買的家居建材產品不甚了解,可以考慮參加一些綜合場的團購活動,把其當做一個產品推介會或咨詢會。這樣遠比自己一趟一趟去跑家居建材市場要更省時省力。
3、通過綜合型的賣場和團購了解某一品牌,鎖定某一產品以后,再去關注這個品牌有無專場團購活動。
4、不要去非店面下單。交訂金很方便,然而退訂金的時候往往就要跑遍京城了。建議消費者在參加團購時,要詢問該品牌實體店在哪里,以及可否按照團購的價格去實體店下單。
5、注意索要發票。相對正規的品牌能夠提供發票,用于售后服務及維權。某些資質并不合格或環保不達標的三線品牌往往不能提供正規發票。消費者切記不要因為貪圖價格便宜而因小失大。
正規團購讓人放心
韓嘯,男,美資企業員工我參加過兩次大型網站辦的綜合場團購,參與活動的品牌有幾十家,也都是比較有名氣的大廠商,感覺比較放心。因為之前有去市場考察過價格,我發現團購現場的價格確實更加實惠。經過仔細比較和權衡,我最終買到了心儀的建材產品。
服務不到位讓人頭疼
劉明星,女,公關公司客戶經理裝修新家之前參加過一次櫥柜團購活動。本以為團購的價格比平時更便宜,殊不知其實商家先漲價再打折。銷售人員還一個勁兒提醒說商品數量有限,要當日付全款才能保證有貨。我禁不住銷售人員的忽悠,一時沖動簽了單。安裝后不久,櫥柜面板開裂,打電話給廠家和團購網站,雙方互相推諉責任。我以后不會再參加團購了,還是選擇去正規賣場購買產品。
一.什么是正價票與特價票? 1. 正價票 指旅客購買的是航空公司正常票價,允許進行簽轉和更改,一年有效。此類價格高于特價票。 2. 特價票 指旅客購買的是航空公司特殊優惠票價,不允許簽轉,有很多限制條件,有效期各異,但較便宜。...
負利率的投資策略 最近貨幣市場基金公布的收益率引起了部分投資者的關注,某貨幣市場基金公布的當日每萬份基金凈收益為-0.2566元,7日年化收益率降至1.6260%,成為年內第一只當日收益出現負值的基金。第二天,另外一只貨幣市場基金的日收益也...
關于這個案件,個人認為:再次起訴后,法院應支持原告主張,判令美團支付500份團購套餐的消費券。本案涉及的法律關系:消費者在團購網購買團購商品或服務,會產生兩個法律關系,即團購網站與商家的委托合同法律關系,消費者與商家的買賣合同關系。在這起0...
一、住房補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1、具有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城鎮非農業戶口的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今年的標準為852元/月以下(含本數);3、無房戶(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過房改優惠政...
1.認清網絡團購背后的法律問題【舉案說明】 一、網絡團購定義、主體和形式網絡團購,也稱團體采購、B2T(Business To Team),是繼B2B、B2C、C2C后的又一電子商務模式。對于網絡團購一詞的定義,目前尚無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統一...
團購逾期沒消費不退款約定有效嗎?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各種線上購物平臺應運而生,消費者可以在這些平臺上輕松購買商品,而團購優惠更是吸引了大量消費者的關注。然而,在一些團購平臺上,由于各種原因,消費者可能會逾期未消費,此時,一些平臺會制定相應...
消費者通過團購網站向商家購買了實際消費服務,消費者是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的。 但是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般要考慮提供服務的主體。如果團購網站僅起中介作用,團購費用最終由網站轉給商家,那么,應由提供服務的商家開具發票。如果最終提供服務方是網站,...
房屋團購是指一定數量的置業者自發組團或者在團購組織的安排下,由選出的代表并協同法律工作者與開發商協商,以低于散戶市場成交價格簽訂有諸多附加條款的《合同》的消費過程。目前,團購大致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置業者自發組團;另一種是單位組織職工組團。 ...
過期自動退1. 退款范圍2. 團購信息中標明過期自動退的團品。3. 退款說明4. 駱駝券過期7天未使用,則系統會在此駱駝券審核通過后實時自動退款至您的去哪兒網余額賬戶,余額可在下次團購時直接沖抵現金,也可隨時使用賬戶中心充值退還功能提現至您...
2005年4月19日,被告與建設銀行沈陽北站開發區支行簽訂了團購《協議書》,約定由建設銀行沈陽北站開發區支行對被告擬開發的遼大輕校小區住宅(即現在的水木清華住宅)進行團體預購。原告在看到此《協議書》之后,參加了團購,原告于2005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