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要約有什么法律效力
要約的拘束力,包括對要約人的拘束力和對受要約人的拘束力兩個方面。
對要約人的拘束力,表現在要約生效后,要約人即不得撤回、撤銷或對要約加以限制、變更和擴張。法律對要約人所加的這種義務,目的在于保護受要約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在一定條件下,法律也允許要約人撤回、撤銷或變更要約的內容。
對受要約人的拘束力,在理論上又稱為要約的實質拘束力,是指受要約人于要約發生法律效力時,取得依其承諾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它實際上是法律賦予受要約人以承諾的權利。要約人即使在要約中規定受要約人應通知其是否承諾,受要約人也不受約束,除非雙方有預先約定,如不通知,則視為以默示方式承諾。
二、要約如何撤回與撤銷
要約撤回,是指在要約生效之前,要約人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為了尊重要約人的意志和保護要約人的利益,只要要約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時與要約到達受要約人,就可產生撤回的效力。要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使要約的法律效力歸于消滅的意思表示。因為要約的撤銷往往涉及受要約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其設定了一定的限制。
要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使要約的法律效力歸于消滅的意思表示。因為要約撤銷往往涉及受要約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其設定了一定的限制。《合同法》對此作出具體規定,要約可以撤銷,但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于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三、相關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十六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人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八條?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以上就是關于合同要約的一些法律知識,由此可見,要約一經做出,當事人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可隨意更改以及撤銷。而合同成立除了需要要約,還需要承諾的做出,因此建議當事人多加了解。若您還有疑問,歡迎您進行在線咨詢。
一、要約修改后原來的條款是否還有效 《合同法》第16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自要約實際送達給特定的受要約人時,要約即發生法律效力,要約人不得在事先未聲明的情況下撤回或變更要約,否則構成違反前合同義務,要承擔締約過失的損害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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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承諾只能撤回不能撤銷承諾撤回是指承諾人在承諾發出之后,承諾生效之前,通知要約人收回承諾,以消滅承諾的行為。承諾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進行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銷的,如果承諾撤銷的話那么就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承諾如果需要收回的話,那么必須在...
要約的撤回 所謂要約的撤回是指在要約發出以后,尚未到達受要約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約發生效力之前,要約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以允許要約人可以撤消其要約,體現了法律對要約人的意志和利益的尊重。 要約人撤回要約,需要通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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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子合同的與要約邀請 1、要約與要約邀請 根據我國的《》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邀請則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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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約撤銷發生在邀約生效后,而邀約撤回發生在邀約生效前。 要約撤銷是一項使生效的要約歸于無效的重要的單方法律行為,要約一旦被撤銷,已經生效的要約將歸于無效,要約人將不再受要約內容的約束。不同于要約撤回的是,要約撤銷發生于要約生效之后,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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