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4、當事人為產品責任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二、證明雙主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原告因使用被告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而所受到的損失,如病歷、被損毀物品的購物發票等。三、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四、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五、其他與舉證有關的注意事項包括:1、本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要求當事人須于收到本院舉證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舉證;在適用簡易程序時,要求當事人須于收到本院舉證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內完成舉證。2、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3、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應依法在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提出。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4、證人應當出庭作證。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5、在證據有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此申請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書面提出。6、當事人申請鑒定,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應在舉證期限內提出;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7、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8、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開庭時應提交證據原件、原物進行質證。9、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香港、澳門、臺灣形成的,應該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10、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11、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蓋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12、當事人未按要求完成舉證責任的,應依法承擔舉證不能的相應法律后果。我們衷心希望您按照要求及時充分地舉證。
民間個人借貸糾紛舉證指引及注意事項有些什么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
焦點事件:近日,一女子在4S店坐奔馳車上哭訴維權的視頻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女車主哭訴,她購買了一輛66萬元的奔馳車,然而新車還未開出4S店,就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漏油問題。隨著事件曝光,該女車主還提到這家奔馳4s店還曾誘導其辦理汽車貸款,并存在...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亦涉及訴訟標的額,應按股權價值確定管轄。 一、訴訟主體 1.原告為請求確認股東資格的權利人。 2.被告一般為公司。但在股權代持中,隱名股東可以名義股東被告,將公司列為第三人。同時,隱名股東...
一、申請人應為票據持有人即最后票據權利人。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一)申請人為自然人(個體工決戶附執照復印件)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1、法人或其他...
民商事案件舉證規則是怎么樣的 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并加以證明。《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
律師辦理醫療糾紛案件操作指引修訂版(2018) (本指引于2014年11月9日上海市律協業務研究指導委員會通訊表決通過)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條 為指導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訴訟流程: 一、選擇被告: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侵權責任人即被告是肇事車主。基于保險合同關系,以及《交強險條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同樣是賠償責任人。因此,起訴時至少存在兩名被告,即肇事車主和車輛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 律師提醒:在一些特殊情...
最高法新規:緊急情況下經批準的醫療措施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解釋》共二十六條,分為適用范圍、當事人主...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舉證指引有哪些?比如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要求賠償事項的證據、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其他與舉證有關的注意事項。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應以交警部門已經向當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