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據介紹,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是在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北京召開。這次會議是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三五規劃建議新形勢下召開的一次重要的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共八個部分36條,就婚姻家庭、侵權、房地產、物權、勞動爭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糾紛案件的審理以及民事審判程序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尤其對目前司法實踐中保險及保險金在婚姻中的財產性質做了有史以來最為全......
一、戶口注銷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主要包括失蹤人員戶口注銷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注銷登記。 二、房產變更 房屋買賣屬于個人房屋轉讓的一種形式,個人房屋轉讓有幾種形式: 1、房地產買賣: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產權并支付相應價款。這種行為貫徹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 2、房地產贈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 3、婚姻變更:婚姻變更分婚內變更和離婚析產,婚內變更就是指夫妻婚姻關系存續關系內,將產財的一定份額或所......
轉載自微信公號小軍家事 法務之家編者說:保險金是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給付的金額;或者當保險事故發生時,對物質損失進行賠償的金額。司法實務中,經常出現對于保險金的分割爭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取得的保險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歸個人所有?對于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以及人壽保險合同,在保險金的性質認定上是否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肖峰法官就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分析。本文刊載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寫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17年第1輯(總第69輯)。具體內......

不少人都知道保險可以合理避稅,可是,知道保險金不在債務追償范圍的人不多。 日前,私營企業主張先生因公司資不抵債破產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汽車、房產和存款全部被依法封存。就在他貧困潦倒之際,一份人壽保險不但幫助其走出眼前困境,而且使其全家衣食...
選擇在民政局協議離婚,既簡單便捷也省錢,雙方還能好聚好散,特別是有孩子的夫妻,雙方不撕破臉,后面也容易就孩子的事情進行溝通。 但一定能又便捷又省錢嗎?是兩個人自己寫寫就可以的嗎? 其實未必如此,協議離婚...
1、公積金、年金等婚姻存續期間的合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 2、關于房屋及其他財產的分配,還要參考離婚的原因,如一方有婚姻過錯(第三者、賭博、虐待家庭成員等),另一方可以多得到一些;如子女未成年,花銷大,一方不能提供足夠的贍養...
來源:社保論壇提起五險一金,相信大家不陌生,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但七險二金,大家一聽可能就犯迷糊了,到底是哪些呢?01七險二金是哪些?七險是在五險的基礎上新增了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工傷保險,...
年金險,是一種資產配置工具,我們常說重疾險是用來保人的,車險是用來保車的,而年金險就是用來保錢的。 它實際上就是讓你先按照約定的方式交錢,然后再按照約定的方式領錢,領取金額和領取方式全部寫入合同,白紙黑字,屬于剛兌之中的剛兌。 關于年金險,...
1.產險自留保費不再受 對財險公司而言,業務量不再是制約資本的因素。 產險業有一個著名的4倍規則——《保險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現在應實行償二代監管規則,征...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怎么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保險種類比較復雜,有些具有分紅性質,有些具有儲蓄性質,有些具有消費性質,有的指定受益人,有的未指定受益人。處理該問題應當依據《婚姻法》、《保險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于婚姻關系存續...
一、夫妻離婚時可供分割的財產險有哪些 離婚可以分割的保險種類有哪些?現在社會上的保險種類繁多,但歸納起來我們還是可以將其分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兩大類。其中商業保險可以分為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類。而社會保險則有失業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
一方婚前所購買的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婚前購買的保險應當作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不予分割,但是在生活中,經常因為所購買的保險的繳費時間跨度較長,存在婚后亦有夫妻共同財產投入的情況。但是法律對該問題如何解決...
2020年的第一天,央行傳來大消息:1月6日降準0.5個百分點!此前,央行曾分別在2019年1月4日和9月6日兩次全面降準。此次降準與去年9月一樣未同步回收流動性,0.5個百分點的降準力度也大體一致。央行表示,此次降準體現了逆周期調節,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