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票據時效均為短期時效。各國票據法對時效的規定不盡相同,大致可以歸入兩類,均一主義和差等主義(注:本文僅以德國法系和法國法系為視角,英美法系對票據時效沒有特別規定,票據時效只是適用民法上的一般規定。)。均一主義不分債務人的種類,無論是主債務人還是次債務人(注:在票據法理論中,主債務人既匯票中的承兌人、本票中的出票人;匯票和本票的保證人、背書人、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等均為次債務人。),均適用同一時效,例如法國、意大利、葡萄牙等國商法的規定。第二類是差等主義,即對票據主債務人和次債務人分別適用長短不一的時效。日內瓦國際統一票據法及日本票據法均采此例,我國票據法的時效制度也可以歸入差等主義之列。
上述兩種立法例雖各有其獨特之處,但共同的是,相對于其民法上的時效而言,票據法上的時效均為短期時效。就我國臺灣地區而言,依民事權利性質的不同,其民法規定的時效期間為15年、5年和2年三個等級,而其《票據法》第22條規定:持票人對匯票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到期日起3年,見票即付的本票為自出票日起3年,這是臺灣票據法的最長時效,更短的有1年、4個月和2個月。“惟票據之交易,貴在流通,較諸普通商業,更重于敏捷。因此票據債務人,較普通債務人所受之拘束,更為嚴茍,故票據債權人尤應從速行使其權利,使票據關系得以迅速了結,避免債務人久負其責。”不僅如此,一張票據的權利人只有一個,而其義務人往往是多個。譬如甲簽發支票一張于乙,乙背書轉讓于丙,丙再背書于丁,丁為最后持票人,戊為承兌人,這樣丁的票據義務人為甲、乙、丙、戊,僅因丁的票據權利就有四人受到債務之累,因此采用短期時效似更公允。
2.票據時效具有獨立性。這種獨立性,一方面表現在票據時效獨立于基礎關系債權時效,另一方面,對不同的追索權人,其權利時效各自獨立發生、獨立存在。
(1)票據代理是一種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實施某項票據行為后,被代理人就必須承擔該票據行為帶來的法律后果。(2)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從事代理活動,超出代理權限范圍的,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無效。在具體實施票據代理時,必須了解...
(1)票據行為是設權證券行為。票據屬于設權證券,即票據權利義務是由出票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并通過制作票據而設立的。一切票據行為都是為了實現所設定的票據權利和義務。其中,出票行為是設立票據權利義務的行為,包括:制作票據,即由出票人依照法...
收款人依法取得票據,就獲得了票據權利。持票人根據需要選擇提示付款、背書轉讓、保證、追索等,但是這些票據活動必須在保全票據權利的時效內進行,超過了票據權利時效,票據權利自然消滅,票據無效,票據活動也就失去了意義。1、票據權利時效。《票據法》第...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1、什么是票據權利的保全?票據權利保全是指持票人為了防止票據權利的喪失,依據票據法的規定進行提示票據,要求付款人提供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的證明和中斷時效的行為。2、票據權利保存的方式有哪些?票據權利的保全方式包括進行票據提示、作成拒絕證書、中...
1、無金額起點限制;銀行承兌匯票是一個常用的結算工具。2、銀行是主債務人;3、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4、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5、收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銀行申請支用票款;6、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轉讓;7、對于購貨方而言,使用...
票據追索權的對象 一開始我們就談到,追索權制度是票據法為了加強票據安全性、促進票據流通性而特設的一項制度。這不僅表現在設立該項制度本身,還表現在行使該項制度中法律對保護持票人權益所創造的盡可能多的便利。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在持票人對于追索權對...
網友提問:票據簽章的形態研究是什么?律師解答:票據簽章,是票據行為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決定著票據行為的主體。票據之所以能夠以一張紙代表著一定的金錢權利,就是因為通過票據上的簽章,表明了負擔票據債務的人,該金錢權利可以或者最終可以向該簽章人行...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
票據為完全有價證券,但是畢竟不能等同于貨幣,占有票據不等于持有票據,持有票據不等于享有票據,持票人的權利首先與該票據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關。持票人只有正當地取得并持有票據、正當地進行票據行為、相關的民事行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權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