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相關法律規定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到底有多長,這是困擾廣大患者的一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法律規定可以得到答案:
1、《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予保護。”
2、《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由此可見,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鑒于醫療糾紛專業性極強,實踐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應當知道”的標準,具體來說,即患者知道有損害后果發生時,可以以此作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或損害后果出現后一段時間,患者通過某種途徑知道權利被侵害(即知醫院有過錯)時,也可以作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點。但最終損害后果出現后超過20年患方未起訴的,喪失勝訴權。
同時,如果患者有證據證明其在一年內曾向醫院提出賠償要求,或雙方經第三方調節機構調解的,構成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將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仍為一年時間。
如何確定醫療糾紛訴訟請求
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請求的項目及數額確定如下: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具體數額確定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區別不大。
因致殘而主張的項目。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殘疾賠償金計算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同,表現在:計算標準不同,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年限不同,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在發生醫療糾紛時,一定要分清雙方的責任問題,才能保證訴訟結果的公證。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聊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種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對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種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對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第136條規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一、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相關法律規定 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到底有多長,這是困擾廣大患者的一個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種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對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醫療損害責任是指患者在醫療機構就醫時,由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錯,在診療護理活動中受到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責任糾紛 (2)醫療產品責任糾紛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醫療損害責任適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種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對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是否必須進行過錯鑒定并非必須要進行過錯鑒定的。這只是糾紛訴訟的一個前置程序而已,只要我們在醫療過程中受到損害就可以向對方進行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并非醫療糾...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是指醫療機構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錯或者過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事故而引起對受侵害人的賠償糾紛。在此類糾紛中,對醫療機構追究的是侵權賠償責任。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是指醫、患雙方...
1.醫患糾紛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最新的醫療糾紛法律法規如下:1、首先是《侵權責任法》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主要注意的點有: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追討賠償;2、醫療機構有三項免責事由(患者不配合、搶救生命垂危已經盡力、當時醫療水平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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